关于名班主任工作室培养人材料审核的通知
(2013-09-28 2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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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人通知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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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班主任工作室培养人材料审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根据《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关于建立名班主任工作室的通知》要求,各学校进行了认真的选拔和申报,为了严格考评程序,选拔出真正符合条件的名班主任,切实发挥名班主任工作室的作用,教育局将组织部分学校、科室领导、专家对申报人的基本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名班主任培养人。经过系统的培养后,最后产生名班主任工作室负责人。具体审核要求如下:
一、时间: 2012年4月27日下午2:00
二、地点:燕柳小学四楼多功能室
三、审核内容:
1、班主任工作手册(20分)
教师需提供2010—2011学年,2011—2012学年的《班主任工作手册》或相关材料。
根据班主任工作手册中的基本内容,计划总结,周工作记录,后进生辅导转化,特殊学生情况记录,家访记录以及书写等计分。最高分不超过18分,最低分不低于10分。
2、公开教学(20分)
担任班主任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教学、主题班队会等获得的最高成绩一次。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0、18、1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8、16、1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6、14、1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4、12、10分。
3、科研成果(20分)
近五年以来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获得的最高科研成果一次。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0、18、1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8、16、1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6、14、1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4、12、10分。
获奖成果依据教师岗聘规定中,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可按10分计分。
4、班级管理荣誉(20分)
近五年由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班级管理、学生教育等方面最高个人荣誉和班级荣誉各一次,个人荣誉如优秀班主任等按国家、省、市、区分别记10、9、7、5分,集体荣誉如优秀班集体等按国家、省、市、区分别记10、9、7、5分
5、个人综合荣誉(20分)
附加项:典型做法以及特色工作(5分)
近两年来班级建设中的有特色的、典型性的做法,可提供相应材料,作为附加分计入。
四、审核要求:
申报班主任按照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提供荣誉证书(原件)以及相关材料,以个人为单位装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注明学校、姓名。于4月27日11:30之前交燕柳小学孙霞校长,过期视为自动弃权,并于4月28日8:30—11:30之间取走个人材料。
联系人:高洪东
历下区教育局教育科
2012-4-25
附:学校申报名单
甸柳一中: 夏纯林、毕文卿、王东文、郭绍亮
燕山中学: 孙静、舒秀荣、李敏、国利、廉明
山大附中:
山师附小:
省实验小学:
甸一小:
山师二附中: 董伟
趵突泉小学: 孙静
青龙街小学:王玉河
花园小学:
十亩园小学:李杨蕾
黎明学校:
盛福小学:
齐鲁学校:
大明湖小学:王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