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5-04-15 08:13:28)
标签:

忠县律师

忠县律师事务所

重庆律师

重庆忠县律师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分类: 法律实务

重庆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

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16〕32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律师电话,重庆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取保候审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忠县律师电话,重庆婚姻家庭纠纷律师事务所电话,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2016年12月19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