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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判决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是如何规定的?

(2022-12-13 18: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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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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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县律师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分类: 法律实务

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

刑事案件中判决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是如何规定的?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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