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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潘剑锋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2017-08-30 10:11:03)
标签:

财经

教育

时评

分类: Discovery

关于潘剑锋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学校、示范幼儿园,陶馆:

    接歙组干字〔2017172号通知,县委决定:

    潘剑锋同志任歙县第二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

      建同志任歙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鲍海峰同志任歙县潭渡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建平同志任歙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宋庆帆、胡志平同志任歙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程根苟同志的歙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王自宝、吴正利二位同志保留副科级待遇。

    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免去:

    潘剑锋同志的歙县中学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歙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7810

http://s7/mw690/0049EsRugy6HIgTRqmi1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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