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进先出法清算(LIFO liqui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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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移动平均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和个别认定法。
后进先出法(LIFO)的优点是配比性好,即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能够更好地实现收入和费用的匹配。后进先出法(LIFO)的缺点在于容易被用来操纵利润,即使用所谓的“后进先出法清算(LIFO liquidation)”操纵手法。简单地说,LIFO清算可以减少当期销售成本,增加当期利润,因为管理层只要减少当期采购,就会导致以前年度购买的期初存货被“清算”,从而虚增当期利润。
例如:某公司2010年-2013年期末存货数据如下表:
http://s14/mw690/0046zdq4ty6QIaluhe5cd&690liquidation)" TITLE="后进先出法清算(LI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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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该公司2014年采购50,000件存货(单位成本$35),销售60,000件,结转成本:
http://s5/mw690/0046zdq4ty6QIaTTxNae4&690liquidation)" TITLE="后进先出法清算(LI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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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该公司2014年采购60,000件,销货成本为60,000×$35=$2,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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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差异$2,100,000-$2,014,000=$86,000即为LIFO清算利润。
所以LIFO可以虚增利润,只要管理层决定延迟采购。IASB现行准则IAS2《存货》废除了后进先出法(LIFO)。IASB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通过限制管理层在存货计价方法上的选择,达到遏制盈余操纵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