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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研发费用:加计有规则,扣除有限制

(2024-08-02 13:00:13)
标签:

财税[2018]64号

总局公告2015年第97

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财税[2015]119号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纳税实务】研发费用:加计有规则,扣除有限制

2024年07月31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雨柔 何爽 高晗 王善宏

记者梳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典型案例发现,部分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存在疑问或理解误区。有关专家提醒企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支持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的“加计”有明确的规则,“扣除”也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搞清楚这些细节性规定,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过程中的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加大研发力度成为众多企业的理性选择。据媒体公开报道,上汽集团潜心自主研发,核心技术不断取得新进展,2014年以来累计研发投入近1500亿元,有效专利累计超过2.6万项;海大集团组建了以“产学研合作专家+博士+硕士+专业技术人员”为核心的高水平创新队伍,上市以来研发资金投入累计达46亿元;中国华电建立集团专项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多元配套的研发投入机制,2023年基础研究投入6.19亿元,同比增长15.7%……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我国出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记者梳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典型案例发现,部分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存在疑问或理解误区。有关专家提醒企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支持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的“加计”有明确的规则,“扣除”也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搞清楚这些细节性规定,汇算过程中的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开展委托研发:受托机构不能加计扣除

典型案例

上海浦东A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平台化、一站式、全方位芯片定制服务,提供覆盖芯片、封装、系统到云的全链路电子系统解决方案。2023年,A公司接受委托,为某企业开发一套包含芯片设计和后期运行的软件设计的系统,已于2023年度完成开发工作。根据合同约定,该系统的所有权归受托方A公司,委托方没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此,A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A公司为客户开发系统所产生的费用,能否计入其自身的研发费用,并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分析建议

“A公司面临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干部陈屹介绍,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A公司作为受托方,不能就相关研发费用适用加计扣除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第三条明确,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第七条第(五)款进一步规定,97号公告所称“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委托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权利都不能转移给受托方。

陈屹在实务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混淆了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可能引发错误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风险。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委托研发是指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基于企业研发需求而开展的研发项目。企业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受托方的研发成果所有权。在委托研发模式下,委托方可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需要提醒的是,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如果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常见的研发方式,是合作研发——立项企业通过契约形式与其他企业共同投入资金、 技术、人力等资源的研发项目。合作研发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由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合作各方共同所有。“在合作研发的模式下,合作各方应当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陈屹说。

委托研发合同:应到科技主管部门登记


 

 

料来源:

研发费用:加计有规则,扣除有限制

http://www.ctaxnews.com.cn/2024-07/31/content_1037941.html

【相关文件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7801/content.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758/content.html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22/c5215324/content.html

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882/content.html

国科发政字[2000]63号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3/c5207435/content.html

财税[2018]6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434/content.html

财税[2009]6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522/content.html

关键词:

财税[2018]64号  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财税[2015]119号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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