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纳税实务】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企业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的政策是否到今年年底截止?

(2024-06-28 12:03:03)
标签:

公告2020年第17号

公告2023年第63号

二手车经销增值税政策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

【纳税实务】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企业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的政策是否到今年年底截止?

发布时间:2023-11-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问: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企业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的政策是否到今年年底截止?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规定:一、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二、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料来源: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企业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的政策是否到今年年底截止?

https://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3/11/20/art_26038_603606.html

【相关阅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228/content.html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14445/content.html

关键词:

公告2020年第17号  公告2023年第63号  二手车经销增值税政策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