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纳税实务】案例分析: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税政策的减免税额计算

(2024-02-23 13:01:47)
标签:

公告2023年第12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工商户减半征收个税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纳税实务】案例分析: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税政策的减免税额计算

2024年02月18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正在进行中,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1.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3. 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4. 举例说明

案例一: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

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Tips

当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时,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计算公式可化简为: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50%

案例二: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万元

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元。

5. 温馨提示

这一计算规则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金额。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进行税款划缴。

资料来源:

案例分析: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税政策的减免税额计算

http://www.ctaxnews.com.cn/2024-02/18/content_1034689.html

【相关阅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1091033610.aspx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https://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575.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1091034885.aspx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https://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576.html

关键词:

公告2023年第12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工商户减半征收个税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