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一文了解:哪些缴纳义务人可享受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2024-01-20 09: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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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9]46号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
【纳税实务】一文了解:哪些缴纳义务人可享受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时间:2024-01-18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今天带你了解: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 优惠内容 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享受条件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享受方式 上述政策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 资料来源: 一文了解:哪些缴纳义务人可享受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010387/c5220624/content.html 【相关阅读】 财税[2019]46号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1085815341.aspx 财税[2019]46号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https://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50a.html 【税收政策指引】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1220/10/32637928_1108186175.shtml 【税收政策指引】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https://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5qw.html 关键词:
财税[2019]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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