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税务总局:印花税8个热点问题解答
(2023-07-24 12:03:22)
标签:
印花税热点问题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
【纳税实务】税务总局:印花税8个热点问题解答
2023年07月2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1. 投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不属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 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 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4. 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计算印花税时应对什么计税贴花? 答: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5. 员工体检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签订体检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6. 铁路运输的托运人,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托运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 7. 企业改制前签的合同尚未履行完要重贴花吗? 答: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8. 企业改制后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资料来源: 税务总局:印花税8个热点问题解答 http://www.ctaxnews.com.cn/2023-07/24/content_1029901.html 【相关阅读】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