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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税务总局:印花税8个热点问题解答

(2023-07-24 12:03:22)
标签:

印花税热点问题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纳税实务】税务总局:印花税8个热点问题解答

2023年07月2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1. 投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不属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 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 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4. 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计算印花税时应对什么计税贴花?

答: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5. 员工体检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签订体检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6. 铁路运输的托运人,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托运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

7. 企业改制前签的合同尚未履行完要重贴花吗?

答: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8. 企业改制后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资料来源:

税务总局:印花税8个热点问题解答

http://www.ctaxnews.com.cn/2023-07/24/content_1029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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