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财税[2008]14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2022-12-08 12:53:58)
标签:

财税[2008]149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财税[2008]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各地财政、税务机关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反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内的项目进行调整和修订。

附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8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pdf

发布日期 2008年12月01日

资料来源:

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0811/t20081128_93111.htm

相关阅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