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22年第24号
(2022-07-02 09: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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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22年第24号公告2019年第93号财税[2015]125号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
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22年第24号
现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现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扣代缴内地投资者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22年6月30日 资料来源: 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22年第24号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207/t20220701_3824283.htm 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22年第24号 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4073570/conte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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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阅读】 财税[2015]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rm3.html
财税[2016]36号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fec.html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fe1.html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fe0.html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fe2.html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二)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fe3.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fe4.html 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fe5.html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iz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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