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022】银行汇票业务会计核算
(2021-07-22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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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022】银行汇票业务会计核算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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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汇票概述 1.银行汇票的概念。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谨持票人的票据。涉及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此外还有代*付款人,也就是指代*本系统出票银行或跨系统签约银行审核支付汇票款项的银行。 银行汇票适用范围广泛,单位和个人需要在异地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汇票可以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2.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 (1)签发银行东村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付款人名称(这里指户名汇票,要求注明收款人的全称);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签章。欠缺以上事项之一的,银行东村无效。 (2)银行汇票的出票和付款,需带往全国范围的,仅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才能办理。跨系统银行签发的转账银行汇票的付款,应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联同时提交同城的有关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代*付款人不得受理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为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汇票。 (3)未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个人只能选择与出票行同系统的银行机构或出票行的代*兑付银行提示付款。 (4)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付款行不予受理。 (5)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时,才能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6)签发现金银行汇票必须填写代*付款人名称;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付款人名称,但由人民银行代*兑付银行汇票的商业银行,在向未设分支机构地区签发转账银行汇票的除外。 (7)持票人向银行揭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8)收款人揭示付款时,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否则无效,但收款人填写“多余金额”时,若填写有误,可允许更改一次。 二、银行汇票结算流程 申请人(汇款人)到异地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需用银行汇票支付时,由申请人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将所要汇付的款项从开户银行账户中办理转账或直接缴存现金给开户银行,银行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彩钢所需物资后,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交给收款人,收款人收到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时,确认其准确无误后应在出票金额以内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填写在银行汇票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将填制的进账单连同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收款手续。 三、银行汇票的核算手续 1.银行汇票的出票。 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应向银行申请并填好银行汇票申请书(一式三联)。出票银行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审核书写是否规范、准确,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支付密码是否无误。申请填明“现金”字样的,申请人和收款人是否为个人。经审查无误后,出票行才可予以受理。 对申请人转账交付的,出票行以第二联申请书作为借方凭证,第三联作为贷方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申请人户
申请人以现金交付的,以第三联申请书作贷方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经复核无误后将汇票申请书第一联退给客户,第二联、第三联交汇票经办人员签发银行东村(一式四联),填写的汇票经复核无误后,在第二联上加盖汇票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在实际结算金额栏的小写金额上端,用总行统一配发的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然后连同第三联交给申请人。汇票第一联上加盖经办、复核人名单,逐笔登记汇出款登记簿,连同汇票第四联一并专夹保管。 在不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开户的申请人如果需要使用转账汇票,应由申请人向开户银行填写“汇票申请书”,开户银行转账后将款项移交附近能够任性汇票的银行办理,出票行不得拒绝受理,但规定不得代*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2.银行汇票的付款核算。 (1)代*付款行接到在本行开立账户的持票人直接交来的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时,应认真审查,审查无误后,将汇票作为借方凭证的附件,第二联进账单作为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联行科目
(2)代*付款人接到未在本行开立账户的持票人为个人交来汇票和解讫通知及进账单时,应认真审核持票人的身份证件,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是否有持票人的签章和身份证件信息等,现金汇票委托他人提示付款的,还应当查验持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信息。 审查无误后,以持票人姓名开立应解汇款账号,并在该分户账上填明汇票号码以备查考,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联行科目
“应解汇款”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利息。转账支取的,该账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人的存款结算账户,不能转入其他账户。 原持票人需要一次或分次办理转账支付的,应由其填制支付凭证,并向银行交验本人身份证件,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应解汇款——持票人户
原需支取现金的,经审核汇票上的申请人和收款人确为个人,并填明”现金“字样,可办理现金支付,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支取现金的,由代*付款行按照现金管理办法审核支付。并填制现金借方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解汇款——持票人户
3.银行汇票的结清核算。 系统内签收的银行汇票可通过持票人柜面提交、交换提回等方式办理结清,同城提回的银行汇票通过交换业务具体功能实现。经办人收到持票人交来的银行汇票后,应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无误后,借方报单与实际结算金额相符,多余金额结计正确无误后,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1)汇票全额结付的处理。出票银行接到代*付款行的发报报文后,若汇票号码、日期、金额及付款账号与收报经办行(出票行)汇出汇款登记簿要素均相符,出票行在汇票卡片的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入全部金额,在多余金额栏填写”—0—“,汇票卡片作借方凭证,解讫通知和多余款收账通知作为借方凭证的附件,其会计分录为: 借:汇出汇款
同时,销记汇出汇款登记簿。 (2)汇票有多余款的处理。出票行应在汇票卡片和多余款收账通知上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汇票卡片作借方凭证,解讫通知作多余款项的贷方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汇出汇款
同时,销记汇出汇款登记簿。在第四联银行汇票(多余款项收账通知)联填写清楚多余金额,加盖”业务清讫“章交汇票申请人。 (3)收款人未在银行开户。出票地须将多余款先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再通知申请人来行取款,以解讫通知代其他应付款科目贷方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汇出汇款
同时销记汇出汇款账,并通知申请人持申请书存根及本人身份证件来行办理取款手续。领取时,以多余款收账通知代其他应付款科目借方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例4.4】5月8日,南昌仪表厂向开户银行提交银行汇票委托书,金额为10万元,收款人为上海仪表配件厂,银行审查后同意签发银行汇票。5月15日,南昌仪表厂将汇票支付给上海联行开户的仪表厂,实际支付金额9万元。3日后,南昌仪表厂开户行收到上海兑付行解讫通知,并办理了清算。作签发行、兑付行的会计分录。 (1)5月8日南昌行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南昌仪表厂
(2)5月15日上海行会计分录为:
借:联行科目
(3)5月18日南昌行会计分录为:
借:汇出汇款
资料来源: 彭玉镏,陈春霞,吴艳艳.《金融企业会计》.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4)第1版:02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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