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006】商业银行单位存款业务核算【1】
(2021-07-13 12: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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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006】商业银行单位存款业务核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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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活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单位存款又称对公存款,是指企带来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个体经营者等在金融机构存入的款项,有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等。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不约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办理存取的,并依照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的存款,有支票存款户和存折存款户之分。 (一)单位活期存款的会计核算 单位活期存款存取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存取现金和转账存取。其中转账存取存款主要是通过办理各种结算方式和运用信用支票工具而实现的。 1.开户存入时的核算。 存款户在第一次存入现金开立账户时,应填写一式两联现金缴款单,连同现金交银行出纳部门。刍出纳部门审查凭证点收现金,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并复核签章后,将第一联加盖“现金收讫”章作为回单退交存款人;银行出纳部门审核无误、收妥款项,根据存款凭条登记现金收入日记账,将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对存款凭条审查无误后编制账号凭以代现金收入传票登记单位存款分户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2.开户后存取款的核算。 (1)存取现金的核算。活期存款户将多余现金存入活期存款户,填写一式两联现金缴款单,并经银行审核后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支票户向银行支取现金时,应签发现金支票,会计部门接到现金支票后,经审查无误后,以现金支票代现金付出传票登记分户账后,交出纳部门凭以付款。 存折户支取现金时向银行提交存折、结算取款凭证产,支取现金的数量和用途要符合因家有关规定,经审查无误并交易完成后,打印结算取款凭证、存折内页,将存折、回单及现金交取款人,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存款户
(2)转账结算的核算。转账结算是指不使用现金,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的银行账户直接划转到收款单位的银行账户的货币资金结算方式。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可以使用现金结算的以外,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相互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信用往来等均应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来完成。 第一,当收款人和付款人在同一银行开户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第二,当收款人和付款人不在同一银行开户时,而在同城他行开户时,收款人开户地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付款人开户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3)活期存款销户的处理。单位存款户销户时,先核对存款账户余额,计提利息至销户日,将本金、应付利息转入其他存款账户或其他地区金融机构,交收回开户登记证、空白票据、凭证、存折。 (二)单位活期存款利息核算 1.活期存款利息计算的一般规定。 (1)计息范围。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除财政性存款、被法院判决为赃款的冻结户、贷记*账户的存款以及储值*(含IC*的电子钱包)内的币值等外,其他各种存款均应按规定计付利息。 (2)结息与结息日的规定。结息是指银行与存款人结算利息,分为定期结息和利随本清。单位活期存款除非清户外,一般均连续不间断发生存取款业务,因此,活期存款利息一般采取定期结息的做法,即按季结计利息,其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20日,按年结息的,其结息日为12月20日。结息日所结计的利息次日入存款人账户。 利随本清是指商业银行在存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收取)本利和利息。若单位活期存款销户,则利息的结算应采取昨随本清的方法,即于销户时将利息与存款单位结清。 (3)存期的确定。存期是存款的时间,一般说“算头不算尾”,也就是存入日计算利息,支取日不计算利息,其计算方法是从存入日算至支取日的前一日为止。对活期存款的存期也就是按照实际天数计算,所谓实际天数按照日历天数,大月按31天计算,小月按30天计算,平月按20天计算(闰月29天)计算。 商业银行对单位活期存款的计息采取按季结息的办法,以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次日列账。计息期按实际天数计算从上季度末月21日至本季度20日。 (4)利息计算公式。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活期存款利息=累积日积数×日利率 同时规定本金元位起息,元位以下不计息。计算的利息保留到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利率是一定存款的利息与存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与公布,由各金融机构执行。 存款利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万分号)三种,1年按360天计算。存期按天数计算时,用日利率;存期按月计算时,用月利率;存期按年计算时,用年利率。它们之间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除以12为月利率,月利率除以30为日利率。 2.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单位活期存款计息一般采用“积数计息法”,即按日累加存款余额,累加的存款余额为计息积数,用计息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出存款利息,即利息=累计计息日积数×日利率。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的,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积数计息法有账面计息法和余额表计息法两种。 (1)账页计息法。账页计息法采用乙种分户账计算积数,该方法适用于存取款次数不多的存款户。采用乙种账结计利息的,存款账户使用带积数的乙种账。采用这种方法,当发生资金收付时,按上次最后余额乘以该存款的实存日数即为积数,并直接填入账页的“日数”和“积数”栏内,日数的计算从上一次记账日期算至本次记账日期的前一日为止。如更换账页,应将累计积数过入新账页第一行的上半栏内,待结息日营业终了,再计算出本季的累计天数和累计积数,乘以结息日挂牌的活期存款利率即得出应付利息。 【例2.1】某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在第1季度发生以下业务: (1)1月1日开户存入现金10 000元。 (2)1月4月同城他行开户单位B公司付货款10 000元。 (3)1月7日转账付C厂(他行)10 000元。 (4)2月1日异地D厂付款20 000元。 (5)2月27日同城E厂付款30 000元。 (6)3月5日付同城他行开户F厂20 000元。 (7)3月18日付款给异地某公司10 000元。 假设3月20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为0.6%,利用账页计息法计算日积数过程。 活期存款利息计算表(账页计息法)
(2)余额表计息法。该方法适用于存款余额变动频繁的存款账户。具体方法是采用余额表计算利息积数,银行会计部门终日营业终了,将各计息分户账的最后余额按户抄列在计息余额表内(当日余额未变动的,照抄上日余额)每10天小计一次。如遇错账冲正,应在余额表的“应加积数”、“应减积数”栏内调整计息积数。 3.活期存款利利息的核算。 结息日计算出利息后,计提本计算期间所有应付利息,于次日批量结入各单位活期存款账户。 (1)结息日计提利息的处理。计提利息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活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2)利息入账的处理。结息日次日将应付利息入账,批量处理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例2.2】某商业银行2018年6月计息余额表如下,本计息期的活期存款利率为0.5%,没有发生利率调整。
所以从计息余额表可知,至结息日累计计息积数=53 761 000+9 968 000-183 000=63 546 000元。 结息日应计利息=63 546 000×0.5%/360=882.58元。 (1)计提利息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活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2)结息日次日将应付利息入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资料来源: 彭玉镏,陈春霞,吴艳艳.《金融企业会计》.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4)第1版:02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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