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015】澳门回归后的货币制度
(2020-12-13 12: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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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015】澳门回归后的货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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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由于澳门仍然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因此,按照中国目前的外汇管理规定,澳门货币仍然属于外汇,澳门货币在内地以外币对待,同样,人民币在澳门也以外币对待。 二、澳元制度的基本内容 1. 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元为澳门的法定货币。澳元的发行权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国银行、大西洋银行为澳元发行的指定银行。由商业银行代为行使发行银行的职能,是澳元发行的一大特点。澳门在20世纪以前没有自己的货币,流通中的货币主要是中国银圆、铜钱、港元和其他国家的货币。1905年9月,澳门葡萄牙政府出于殖民统治的需要,授权澳资的大西洋银行开始发行澳元。 依照澳元有关法令的规定,发行澳元必须有100%的等值黄金、外汇资产作准备金,缴纳给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后更名为澳门金融管理局),作为发行澳元的担保和外汇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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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料来源: 曹龙骐主编,徐晓光,郭茂佳,杨文,陈莹,陈红泉副主编.《金融学(第六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6)第6版: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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