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012】信用活动要素
(2020-11-25 16:35:59)
标签:
信用活动要素金融学(货币银行学)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
金融学【012】信用活动要素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
信用要素是指构成信用活动或实现借贷行为的必要要素,它由信用活动的主体、客体及信用活动的基础三个方面构成。 一、信用活动的主体 信用活动的主体是指在信用活动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现代经济生活中,由于信用活动的普遍存在,经济生活中存在大量的债权、债务,自然也就有众多的债权人、债务人,主要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公民家庭或个人以及金融机构所组成。虽然从宏观角度看,政府一般处于净债务人的地位,个人一般处于净全程人的地位,企业单位及金融机构既可能处于净债权人的地位,也可能处于净债务人的地位。但从微观的角度看,即从具体的借贷活动看,上述四个信用主体,均既可能是债权人,也可以是债务人。 二、信用活动的客体 信用活动的客体又称信用工具或信用的载体,是指以书面的形式发行、记录或证明债权债务事实,依法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权益及各自应履行的义务的凭证。 信用工具既然是记载信用活动的事实和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工具,作为规范的信用活动,必然有信用工具的产生。 信用工具除了具有记录信用活动的事实、保障债权债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促进双方发行义务的功能,对达观经济还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由于当代经济生活中金融市场的建立及其功能的不断完善,使得越来越多的金融工具具有可转让性,即可以通过金融市场的交易功能买卖信用工具。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债权人可以通过市场转让信用工具从而将货币资金提前收回,因此提高了债权人提供信用的能力,这反过来双极大地刺激了信用活动的开展,导致全社会信用规模的扩张。 三、信用的基础 所谓信用的基础,作为信用要素来看待时,是指在所有信用要素中居于基础地位的那些要素。具体指品德、能力和资本三要素。根本来说,无论政府、企业单位还是个人作为债务人,之所以能具备借款的资格,源于债权人对他的信任。而信用的建立是以对其品德、资本和能力的了解为依据的,因此这三个要素构成了信用活动实现的基础性要素。 品德作为信用要素,在这里指能体现借款人(个人或企业法人)过去履行偿债承诺的记录及个人的声誉的所有信息和有关资料。应该说在所有信用活动中,品德堪称基础要素中的基础。 能力作为信用要素的基础性要素主要是指借款人通过对所借资金的有效使用、管理,从而获取收益以便按期偿付本息的能力。一般而言一个人能力的大小,与其所受教育的程度、年龄,特别是工作经验有关。此外,更重要的是债务人是否具有偿付本息的能力。例如,作为个人借款者的偿债能力与其工薪及收入水平、家庭人口、经济负担、工作的稳定性、身体健康状况等有关。 资本也称自有资本,是指债务人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值。债务人的资本净值越雄厚,对债券而言,信用风险便越小。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评价债务人资本净值的多少,不能仅凭腾财务资料,必须要注意债务人资产的质量以及按其应有的价值变现的能力。否则虽有资产但因其价值无法实现,或虽能变现价值却大幅度下降,自然无法偿付债务。 以上三个要素各有其重要性,若按当代信用活动对债务人要求看,品德和能力较之资本更为重要。因为从大量的实践活动中反映出的情况看,若借款人具备优良的品德,再加之富有经营能力往往具有最大的偿债可能性。否则虽然富有资本,而缺乏道德水准,再加之不具有经营能力,最终宣告破产者也为数不少。对于信用的三项要素,有后来的学者或银行家尚嫌不足,因而先后又添加担保品和商业情况共同构成信用的基础要素。 资料来源: 高晓燕,郭德友.《金融学(第二版)》.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20(9)第2版:32-45.
|
|
|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