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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税法【132】土地增值税概念与特点

(2019-09-22 15:09:23)
标签:

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2019税法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概念与特点

2019税法【132】土地增值税概念与特点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周桐    学习笔记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的土地增值税的基本法律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二、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1.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我国的土地增值税属于“土地转移增值税”类型,是指将土地、房屋的转让收入合并自征收的。其中,增值税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2.征稿面比较广

资料来源: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以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也就是说,几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土地增值税的义务。

3.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率高低作为依据,按照累进原则设计的,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越高,适用税率高、多纳税;增值率低,适用税率低、少缴税。

4.按次征收

土地增值税是在房地产发生转让环节实行按次征收,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收一次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的作用

1.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高地的调控

开征土地增值税,利用税收杠杆对房地产业的开发、经营和房地产市场进地适当调控,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以保护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控制投资规模,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调节部分单位和个人通过炒房、炒卖房地产取得高额收入。

2.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在我国,土地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为土地的完整、不受侵犯及开发投入了巨额资金,因而应参与土地增值额的分配,并取得较大的份额。对土地增值收益征税,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增加新的财源。土地增值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有利于地方政府积累资金进行经济建设。

资料来源:

梁俊娇,王怡璞.税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5)第27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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