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会计学【055】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核算
标签:
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商业银行会计学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核算 |
商业银行会计学【055】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核算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托收承付又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收取款项,并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会计核算
收款人按照购销合同发货后,即可填制托收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为回单,第二联为贷方凭证,第三联为借方凭证,第四联为收账通知,第五联为付款通知。
托收凭证按要求的内容填妥并盖章后,连同发运单证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所附单证的张数应在托收凭证上注明)一并送交银行。收款人如需取回发运单证,银行应在托收凭证上加盖”已验发运单证“戳记。
开户银行接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按照托收的范围、条件和托收凭证填写的要求认真进行审查,必要时,还应查验收/付款人签订的购销合同。凡不合要求或违反购销合同发货的,不予办理。审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次日。
开户行对托收凭证、发运证件和交易单证审核无误后,托收凭证第一联加盖精力公章后退给收款人,据第二联托收凭证登记”发出托收结算凭证登记簿“并留存保管,托收凭证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连同所附单证一并寄交付款人开户行。
2.付款人开户行通知承付的处理方法
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托收凭证和所仓颉单证,经审查无误后,在各联托收凭证上批注到期日及承付期限,第三联、第四联托收凭证按承付到期日顺序保管,并登记”定期代收凭证登记簿“,托收凭证第五联连同所附单证送付款人,通知其准备到期付款。
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由收/付款人双方商量选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才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假日顺延)。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3.付款人开户行划款
承付期满的次日上午,付款人开户行 主动将托收款项从付款人账户付出,划往收款人开户行,以第三联托收凭证代借方传票办理转账。
(1)收/付款人在同一银行系统开户,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付款人户
(2)收款人为跨行开户,可通过同城票据交换、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划款,分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付款人户
4.收款人开户行收账
收款人若与付款人在同一系统银行开户,付款的同时收款亦已完成。收款人为跨行开户,则通过同城票据交换、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收款,会计分录为:
借:跨行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或大额支付/小额支付)
至此,全额解付的托收承付结算业务处理完毕。
【例5.5】A银行收到客户H公司提交的托收承付凭证和发运单证,向异地购货方G公司收取货款及代垫运费共计930 000元。A银行审核无误后发出托收凭证和交易单证。与G公司开户行跨系统的C银行收到凭证后,通知G公司验单付款。承付期满,G公司未提出异议,C银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将款项划给A银行。
(1)C银行划出款项,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G公司
(2)A银行收到划回款项,会计分录为:
借:跨行清算资金往来——大额支付
5.逾期付款的处理方法
在承付期满日营业终了时,若付款人无足够的资金支付,则其不足部分就是逾期未付款项,应按逾期付款处理。
(1)逾期天数及赔偿金。逾期天数应从承付期满日算起。承付期满日营业终了时,若付款人无足够的资金进行支付,其不足部分应算作逾期1天,计算1天的赔偿金;赔偿金为每天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在各单位流动资金账户内扣付货款,应从企业销售收入中预留工资后,按照应缴纳税款、到期贷款、应偿付货款、应上缴利润的顺序扣付。
逾期付款的赔偿金实行定期扣付,每月计算一次,于次月3日内单独划给收款人。赔偿金的扣付列为企业销售收入捐款顺序的首位,如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全额支付,则应将其排列在工资之前,并对该账户采取”只收不付“的控制方法,待一次扣足赔偿金后,才准予办理其他款项的支付,由此产生的经济后果由付款人自行负责。
赔偿金扣款的账务处理与全额付款相同。
(2)付款人开户行对付款人未能付款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收款人开户行,由其转告收款人。
对付款人逾期不退回交易单证的,开户银行应当自发出退敌的第3日起,按照该笔尚未付清款项的金额,每天处以万分之五但不低于50元罚款,并暂停付款人向外办理结算业务,直到退回交易单证为止。罚款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付款人户
6.拒绝付款的处理方法
对下列情况,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未写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销合同的款项。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付款人不得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
开户行必须认真审查拒绝付款理由,查验合同。对于付款人提出拒付的手续不全、依据不足、理由不符合规定和不属于上述七种情况的,以及超过承付期拒付和应当部分拒付提为全部拒付的,银行均不得受理,银行不同意拒付的,应实行强制扣款。
银行同意部分或全部拒付的,应在拒付理由书上签注意见。如果是部分拒绝付款,除办理部分付款外,应将拒付理由书连同拒付证明及拒付商品清单邮寄收款人开户行转交收款人。如果是全部拒付,则应将拒绝付款理由书、拒付证明和有关单证邮寄收款人开户行转交收款人。
资料来源:
关新红,李晓梅编著.《金融企业会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7):108-111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