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会计学【037】商业银行抵押贷款核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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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会计学【037】商业银行抵押贷款核算【2】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抵押贷款是担保贷款的一种,是银行要求借款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抵押而发放的一种贷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银行有权处置贷款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收入中优先收回贷款本息,或以该抵押物折价充抵贷款本息。
抵押贷款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具人法人资格的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我国境内有中外合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也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一、抵押贷款发放的核算
商业银行会计学【036】商业银行抵押贷款核算【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ykw6.html
二、抵押借款收回的核算
抵押借款到期时,借款人能主动提交还款凭证,连同银行出具的抵押物代保管收据办理还款手续。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同时,销记表外科目,原抵押物申请书作为表外科目付出传票的附件,会计分录为:
付:抵押物——X种类
三、逾期抵押贷款的核算
抵押贷款到期时,如果借款单位不能归还贷款本息,银行将其转为“逾期贷款”科目核算,并按规定计收罚息。出现下列情况时,银行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借款合同履行期满,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又未同银行签订贷款展期协议或申请展期未经批准的;在抵押期间,借款人死亡,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借款人的继承人拒绝偿还贷款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借款人被解散、宣布破产或依法撒销的;其他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的情形。银行处理抵押物主要有两种方式:作账入账和出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银行实现抵押权的主要形式有三种,即拍卖、变卖抵押物或提起诉讼。
四、抵押资产的核算
商业银行在发放了抵押贷款且不能收回时,可依法取得该资产,并按有关规定处置抵债资产。抵债资产是指银行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抵债资产业务具体包括:抵债资产的取得、抵债资产冲减贷款本金、抵债资产的保管损益、抵债资产跌价准备计提、抵债资产处置变现、抵债资产转自用、抵债资产盘盈或毁损等。
按照抵债资产与对应贷款本息余额的关系划分,以物抵债可分为抵偿全部贷款和抵偿部分贷款。抵偿金额大于或等于对应贷款本息余额时为抵偿全部贷款,小于支应贷款本息余额时为抵偿部分贷款。
贷款冲销前,先补提上次计息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及罚息,然后再结息、抵销贷款等。
1.取得表外资产,进行表外登记
收:处理期内待处理抵债资产——X种类
2.抵债资产冲减贷款本息。抵债资产冲减贷款本息时,应按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抵债资产(公允价值)
3.处置抵债资产变现。当抵债资产处置金额大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当抵债资产处置金额小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时,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1)商业银行将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进行处置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购买单位户(或跨行清算资金往来)(实际收到的金额)
(2)收回资金大于贷款本息,需向客户支付补价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信贷业务款项
(3)向客户支付补价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抵债资产处置补价
(4)当处置抵债资产收回资金小于贷款本息时,不再支付补价,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信贷业务款项
抵债资产冲减贷款本息、处置变现或自用后,均进行表外注销:
付:处理期内待处理抵债资产——X种类
取得抵债资产后,未处置变现或未转为银行自用之前,若发生减值,则应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该账户的余额应于处置变现或转为自用时与抵债资产账户的余额一并转出。
资料来源:
关新红,李晓梅编著.《金融企业会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7):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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