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041】远期外汇交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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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041】远期外汇交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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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远期外汇交易的概念
国际金融【040】远期外汇交易【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y3tk.html
二、远期外汇交易的起息日和交割日
远期外汇交易的起息日为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即即期日;而远期外汇交割的交割日则是远期交割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可以按照外汇交易的通用惯例来确定。这些惯例可以概括为“日对日”、“月对月”、“节假日顺延“、”不跨月“。
(1)“日对日”是指远期外汇交易的起息日与即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相对应。也就是说,交割期限是从起息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成交日开始计算。例如,在3月25日达成一笔3个月的远期外汇交易,则起息日为3月27日,交割日为6月27日。
(2)“月对月”也称“月底日对月底日规则”。月底日是指每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而不是指某个月的最后一天,按照外汇市场的交易惯例,如果即期是为月底,那么远期交易的起息日也应该是月底。例如,某个月月底为28日,29日、30日为周末,31日为法定假日,如果即期日为该月的28日,那么一个月远期交易的起息日为下一月的30日,而不是下一月的28日,因为下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30日。
(3)“节假日顺延”是指当远期交易起息日为周末日或节假日时,起息日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起息日向后顺延时,一定不能跨越其所在的月份,以这个月的最后一天为准,这就是“不跨月”。
资料来源:
李玫.聂利君.国际金融(2016年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3):16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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