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028】外汇管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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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028】外汇管制【5】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一、外汇管制的含义
二、外汇管制的类型
三、外汇管制的对象
国际金融【024】外汇管制【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y3er.html
四、外汇管制的主要内容
国际金融【025】外汇管制【2】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y3ew.html
五、外汇管制的方法
国际金融【026】外汇管制【3】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y3f2.html
六、外汇管制的作用
国际金融【027】外汇管制【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y3fu.html
七、中国的外汇管理体制
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大体上可以分为下述几个阶段。
1. 1950-1978年:外汇统收统支制
在1950年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的这一历史时期,我国实行外汇统收统支制,国家对外汇资金的收付买卖、调拨转移、进出国境实行严格管制。在此时期,我国外汇管制的重点对象是国家单位和集体组织。对这些单位的外汇收支实行计划管理,外汇资金由国家集中保管,统一分配,各单位的外汇收支均须通过银行账户,接受银行监督。
2. 1979—1993年:外汇留成制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最重要和最突出的内容就是实行外汇留成制和设立外汇调剂市场。
(1)实行外汇留成制。为了推动改革开放,调动各企事业单位的创汇积极性,增加外汇收入,从1979后开始,我国实行外汇留成制,即凡创汇单位,国家给予它们使用一定外汇的权利(即额度留成),按规定的使用方向,用于从外国进口商品。
(2)设立外汇调剂市场。为了调剂创汇和用汇单位的外汇余缺,并给创汇单位一定的鼓励,中国银行于1980年10月开办了外汇调剂和额度借贷业务,参与对象原先仅限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留成外汇,以后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国外捐赠的外汇和国内居民的外汇。
从1980年10月至1993年12月31日,外汇调剂市场与我国官方外汇市场并存,从而形成两个市场、两个汇价并存的局面,不能形成公开统一的市场,不利于我国向市场经济过渡。从1998年12月1日起取消外汇调剂业务并关闭外汇调剂中心,境内所有机构和个人的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
3. 1994—2004年: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1994年,我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要而影响深远的改革,其主要成就有:
(!)实现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并轨,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并轨,即把调剂外汇市场价与官方牌价合二为一,只保留一个汇价。
实行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即人民币兑美元及其他外币的比价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市场对外汇供求的情况不断变动,并由国家货币当局进行宏观调控。
(2)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取消外汇留成和上激制度,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在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后,取消经常项目对外支付用汇的计划审批。境内企业、事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此项目下的对外支付用汇,持有效凭证,用人民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兑付。
(3)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改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后,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外汇指定银行是外汇交易的市场主体。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前一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每日公布人民币兑美元交易的中间价,并参照国际外汇市场的变化,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范围内自行挂牌,与客户买卖外汇,保持各银行间挂牌汇率的基本一致和相对稳定。
(4)强化外汇指定银行的依法经营和职能管理。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时所需的人民币原则上应由各银行自行解决。国家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结算周转外汇实行比例管理。
(5)对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仍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对境外资金的借用和偿还,国家继续实行计划管理,金融条件审批和外债登记制度,继续国强外债管理,实行“谁借谁还”的原则。
(6)取消境内外币计价结算,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自1994年1月1日,取消任何形式的境内外汇计价,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
1994年的外汇体制改革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的预定目标,1996年又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内居民因私兑换外汇办法》、《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外汇管理法规,使我国在1996年底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达到《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条的要求。
4. 2005—2011年:有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形成更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其主要内容有: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
(2)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兑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格。
5. 2012年至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主要内容包括:
(1)全面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简化贸易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办理手续和程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审核,改为对企业货物流、资金流实施非现场总量核查,并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此外,银行为企业办理收付汇的单证和流程均大幅简化。
(2)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3)简化出口退税凭证。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管理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情况。
(4)提升监管水平,防范外汇收支风险。对少数异常、可疑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通过总量核查和分类管理对企业进行动态管理,使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威慑力。
(5)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完善协调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跨境资金流动以及走私、骗税等违法行为。
资料来源:
李玫.聂利君.国际金融(2016年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3):14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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