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第二章存货例题汇总
 (2016-05-11 13: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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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第二章存货例题汇总
 
中国农业银行辽中县支行 
 
 
【例2-1】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是否离开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支付加工费和税金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 000+7 000)/(1-10%)=30 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税额=30 000×10%=3 000元
应交增值税税额=7 000×17%=1190元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7 000+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原材料(20 000+7
0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库存商品(20 000+10
000) 
 
 
 
【例2-2】20X9年1月1日,A、B、C三方共同投资设立了甲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A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投资(甲公司作为原材料管理和核算),该批产品的公允价值为5 000 000元。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5 000 000元,增值税额为850 000元。假定甲公司的实收资本总额为10 000 000元,A在甲公司享有的份额为35%。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甲公司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存货。
本例中,由于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投资合同约定的该项植被的价值为5 000 000元,因此,甲公司接受的这批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5 000 000元,增值税额850 000元单独作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核算。
A在甲公司享有的实收资本金额=10 000 00035%=3 500 000元
A在甲公司投资的资本溢价=5 000 000+850 000-3 500 000=2 350 000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例2-3】20X9年12月31日,甲公司生产的A型机器的账面价值(成本)为2 160 000元,数量为12台,单位成本为180 000元/台。20X9年12月31日,A型机器的市场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0 000元/台。甲公司没有签订有关A型机器的销售合同。
本例中,由于甲公司没有就A型机器签订销售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计算确定A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应以一般销售价格总额2 400 000元(200 000×12)作为计量基础。
 
【例2-4】20X9年,由于产品更新换代,甲公司决定停止生产B型机器。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甲公司决定将株材料中专门用于生产B型机器的外购原材料——钢材全部出售,20X9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成本)为900 000元,数量为10吨。根据市场调查,此种钢材的市场销售价格为60 000元/吨,同时销售这10吨钢材可能发生销售费用及税金50 000元。
本例中,由于企业已决定不再生产B型机器,因此,该批钢材的可变现净值不能再以B型机器的销售价格作为其计量基础,而应按钢材本身的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因此,该批钢材的可变现净值为550 000(60 000×10-50 000)。
 
【例2-4】20X9年,由于产品更新换代,甲公司决定停止生产B型机器。为减少gi8必要的损失,甲公司决定将原材料中专门用于生产B型机器的原材料——钢材全部出售,20X9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成本)为900 000元,数量为10吨。根据市场调查,此种钢材的市场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60 000元/吨,同时销售这10吨钢材可能发生销售费用及税金50 000元。
本例中,由于企业已经决定不再生产B型机器,因此,该批钢材的可变现净值不能再以B型机器的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而应按钢材本身的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因此,该批钢材的可变现净值应为550 000元(60 000×10-50 000)。
 
【例2-5】20X9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原材料——A材料的账面价值(成本)为1 500 000元,市场销售价格总额(不含增值税)为1 400 000元,假设不发生其他购买费用;用A材料生产的产成品——B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
本例中,虽然A材料在20X9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成本)高于其市场价格。但是由于用其生产的产成品——B机器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成本,即用该原材料生产的最终产品此时并没有发生价值减损。因而,在这种情况下,A材料即使其账面价值(成本)已高于市场价格,也不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仍应按其原账面价值(成本)1 500 000元列示在甲公司20X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例2-6】20X9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原材料——钢材的账面价值为600 000元,可用于生产 一台C型机器,相对应的市场销售价格为550 000元,假设不发生其他购买费用。由于钢材的市场销售价格下降,用钢材作为原材料生产的C型机器的市场销售价格由1 500 000元下降为1 350 000元,但其生产成本仍为1 400 000元,即使该批钢材加工成C型机器尚需投入800 000元,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50 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可按以下步骤确定该批钢材的账面价值:
第一步,计算用该原材料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
C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C型机器估计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1 350 000-50 000=1 300 000元
第二步,将用该原材料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进行比较
C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1 300 000元小于其成本1 400 000元,即钢材的价格下降和C型机器销售价格的下降表明C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因此该批钢材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第三步,计算该批钢材的可变现净值,并确定其期末价值
该批钢材的可变现净值=C型机器的估计售价-将该批钢材加工成C型机器尚需抽入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税金=1 350 000-800 000-50 000=500 000元
该批钢材的可变现净值500 000元小于其成本600 000元,因此该批钢材的期末价值应为其可变现净值500 000元列示在20X 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之中。
 
【例2-7】20X8年8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右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X9年2月15日,甲公司应按200 000元/台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A型机器10台。20X8年12月31日,甲公司A型机器的账面价值(成本)为1 360 000元,数量为8台,音准羞本为170 000元/台。20X8年12月31日,A型机器的市场销售价格为190 000元/台。
本例中,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甲公司该批A型机器的销售价格已由销售合同约定,并且其库存数量小于销售合同订购的数量。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库存A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时,应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1 600 000元(200 000×8)作为计量基础,即估计售价为1 600 000元。
 
【例2-8】20X8年12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X9年3月15日,甲公司应按200 000元/台的价格向丙公司提供10台B型机器。至20X8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生产该批B型机器,但持有专门用于生产该批10台B型机器的库存材料——钢材,其账面价值为900 000元,市场销售价格总额为700 000元。
本例中,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甲公司该批B型机器的销售价格已由销售合同规定,虽然甲公司还未生产,但持有专门用于生产该批B型机器的库存钢材,且可生产 B型机器的数量不大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在这种情况下,计算该批钢材可亮丽净值时,应以销售合同的B型机器的销售价格总额2 000 000元(200 000×10)作为计量基础。
 
【例2-9】20X8年9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来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X9年2月15日,甲公司应按180 000元/台的价格向丁公司提供C型机器10台。20X8年12月31日,甲公司C型机器的账面价值为1 920 000元,数量为12台,单位成本为160 000元/台。20X8年12月31日,C型机器的市场销售价格为200 000元/台。
本例中,甲公司该批C型机器的销售价格已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但是其库存数量大于销售合同约定的数量。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销售合同约定数量内(10台)的C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应以合同约定的价格总额1 800 000元(180 000×10)作为计量基础;而对于超出部分(2台)的C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应以一般销售价格总额400 000元(200 000×2)作为计量基础。
 
【例2-10】甲公司按照单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X9年12月31日,A、B两项存货的成本分别为300 000元、210 000元,可变现净值分别为280 000元、250 000元,假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为0.
本例中,对于A存货,其成本300 000元高于其可变现净值280 000元,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 000元(300 000-280 000)。对于B存货,其成本210 000元低于其可变现净值250 000元,无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此,乙公司对A、B两项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共计20 000元,在当日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存货金额为490 000元(280 000+210 000)。
 
【例2-11】乙公司按单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X9年12月31日,乙公司库存自制半成品成本为350 000元,预计加工赛场 该产品尚需发生加工费用110 000元,预计产成品的外汇储备价格(不含增值税)为500 000元,销售费用为60 000元。假定该库存自制半成品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本例中,20X9年末,乙公司该库存自制半成品可变现净值=预计产成品的销售价格-预计销售费用-预计加工完成尚需发生的费用=500 000-60 000-110 000=330 000元。所以,该自制半成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自制半成品杨本-自制半成品可变现净值=350 000-330 000=20 000元
 
【例2-12】丙公司20X8年年末,A存货的账面成本为100 000元,由于本年以来A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状况确定的A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95 000元,“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零,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5 000元(100 000-95 000)。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A存货 
 
 
【例2-13】沿用【例2-12】,假设20X9年年末,丙公司存货的各类和数量、账面成本和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均未发生变化,但是20X9年以来A存货市场价格持续上升,市场前景好转,至20X9年年末根据当时状态确定的A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110 000元。
本例中,由于A存货市场价格上涨,20X9年年末A存货的可变现净值(110 000元)高于其账面成本(100 000元),可以判断以前造成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价格下跌)已经消失。A存货减记的金额应当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5 000元内予以恢复。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存货跌价准备——A存货 
 
 
【例2-14】20X8年,甲公司库存A机器5台,每台成本为5 000元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合计为6 000元,甲公司将库存的5台机器全部以每台6000元的价格售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未收到。
甲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A机器  
 
贷:库存商品——A机器 25 000
 
 
 
 
资料来源: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中级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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