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储蓄存款业务会计核算
(2014-05-20 09: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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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储蓄存款业务会计核算
第三节 个人储蓄存款的核算(1)
•储蓄存款的品种
•储蓄业务的操作规程
•储蓄业务的核算处理
•储蓄存款挂失的基本规定
•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储蓄存款等业务的处理规定
•储蓄会计档案
一、储蓄存款的品种
(一)普通储蓄存款品种
1.活期储蓄存款
活期储蓄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期,储户随存随取的储蓄。活期储蓄起存金额1元,多存不限。
2.定期储蓄存款
定期储蓄存款是指约定存期,一次或分次存入,一次或多次取出本金或利息的一种储蓄。
(1)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储户本金一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定期储蓄。50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分为3个月、半年、1年、2年、3年和5年6个档次。开户时由银行发给存单,到期凭存单支取本息。这种储蓄具有期限长、利率高的特点,适合于较长时期不用的节余款项的存储。该种储蓄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
(2)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该种储蓄约定存期,本金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存期分1年、3年、5年3个档次。其特点是逐月存储,适合那些有固定收入但节余不多储户。这种储蓄分两种:
第一种每月固定金额。5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款金额由储户自定,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到期支取时,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该种储蓄不能办理部分提前支取(除集体户外〕。本储蓄又分为个人户和集体户两种,集体户是由单位财务人员或代办员,每月从应发工资中代储,集中向存款行办理存取款而开立的一种账户,存期为一年。
第二种积零成整定期储蓄。由储户事先确定存期及预期支取本息之和的整数金额(如500元、1000元、5000元等),再由银行算出该储户每月应存金额,以后储户逐月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储户如在中途月份有漏存,一般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到期时按实存金额和存期计息。
(3)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一种一次存入本金,分次支取利息,到期支取本金的定期储蓄存款种类。这种储蓄存期分为1年、3年、5年3个档次,起存金额一般为5000元。开户时储户将本金一次存入,支取利息的期次可与银行商定为1个月或几个月一次,银行按本金和约定存期计算好分次应付利息,储户凭存单分期取息,到期全部支取本金。如到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支取。存本取息储蓄存款在约定存期内如需提前支取,则要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规定计算存期内利息,已支取的利息要一次性从本息中扣回。它适合于有大笔款项的储户存储。
第二种定活两便不定额储蓄。由储户自己确定存入金额,存单可记名可挂失。
(4)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是一种本金一次存入,分期支取固定本金,到期一次性支取利息的定期储蓄存款种类。,这种储蓄存期分为1年、3年、5年3个档次,起存金额一般为1000元。开户时储户可与银行约定存期和分期支取本金的期次,支取期次分为每1个月、每3个月或每半年一次。存款到期时结清利息。它适合于储户有较大款项需要分期使用的情况。
(5)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是一种不确定存款期限,利率随存期长短而变动的储蓄存款种类。开户起存金额一般为50元,存单分记名、不记名两种,记名的可挂失,不计名的不可挂失。它既具有活期储蓄随时可以提取的灵活性,又能享受到接近于定期存款利率的优惠。目前银行开办的定活两便储蓄有两种:
第一种定活两便定额储蓄。这种储蓄面额固定,通常存单面额为50元、100元、500元、1000元等,存单不记名,不挂失,不办理异地托收,但通常规定可在同城或某区域内通兑。
第二种定活两便不定额储蓄。由储户自己确定存入金额,存单可记名可挂失。
(二)新品种介绍
1.活期一本通
活期一本通是在一个账户内可以同时容纳人民币及多种外币活期储蓄的存款方式。其主要特点是集多种货币于一折,方便保管;兼有一般活期存款同城通存通兑的功能;可进行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与电话银行相联通,足不出户便可实现个人理财。
2.定期一本通
定期一本通是在一个存折上办理多种货币和多种期限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一种存款方式。其主要特点是集多种货币、多种存期于一折,方便保管;本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同城通存通兑,方便快捷;到期自动转存,确保利息收入;一次开户即可多次反复使用,不需另开账户,定期与活期可互相转存,与电话银行联网,提供个人理财服务;还可做小额质押贷款。
3.通信存款
通信存款是为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及其他在国外居住或留学的国内居民开办的将资金委托银行在国内办理储蓄存款的一种存款方式。
4 . 通知储蓄存款
通知储蓄存款是由储户一次存入本金,银行发给存折,储户凭存折可不限次数支取款项,取款时需在取款日前以书面通知银行的储蓄种类。存期分为7天、15天、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l年共8个档次。通知存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通知存款利率执行,未包含档次的利率,按当地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此储种适合于有随时支取较大金额需要的储户。
5.个人支票储蓄
个人支票储蓄,是以个人信誉为保证,使用支票作为支付结算凭证的活期储蓄。开立有个人支票储蓄账户的储户,其工资等收入可由付款单位转账划入支票账户,储户购买商品或支付其它费用时,可开具支票办理结算,也可办理汇款业务。
6.电话银行
电话银行服务是指银行运用计算机、语音处理技术、电话信号数字化技术和通讯网络等手段,为客户提供通过公共电话网络同银行进行金融交易的服务。无论个人、家庭、或企业、单位,无需到银行,只要拨通电话,输入电话银行账号和密码,便可足不出户,轻松理财,简易又安全。
与储蓄业务相关的其他业务
1.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质押贷款
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质押贷款,是指储户持本人名下的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包括整存整取、外币定期、大额定期)存单作质押,凭有效身份证件,向原存款银行申请一定数额的人民币贷款。
每笔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1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在此范围内一般按质押存单面额的80%掌握。小额质押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且最长不得超过1年。原则上不予展期。对贷款逾期超过一个月的,银行有权处理其质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2.“三代”业务
“三代”业务是指代收费、代发薪、代股票资金收付转账业务,是银行提供的一种服务,都属银行中间性业务。
3.电子借记卡
电子借记卡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现代化金融支付工具。采用电脑联网即时扣账的方式,可在电脑联网的ATM机、特约商户和银行各分支机构、储蓄网点、信用卡机构办理存款、取款、转账、代发工资、代收费、购物消费等业务。申领人要事先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如已有活期储蓄存款账户,银行可直接为其发卡,免去了繁杂的申请手续,给客户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客户也可自由选择单卡户或卡折共用户。
4.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于1994年开始由各银行、各地财政和邮政储蓄,面向社会发行,采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期限有二年期、三年期、五年期三个档次,利率按财政部公布的利率执行,可以记名、挂失,但不可以上市转让,也不能质押。到期后财政部一次还本付息,逾期不计付利息。
第三节 个人储蓄存款的核算(2)
•储蓄存款的品种
•储蓄业务的操作规程
•储蓄业务的核算处理
•储蓄存款挂失的基本规定
•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储蓄存款等业务的处理规定
•储蓄会计档案
二、储蓄业务的操作规程-1
(一)储蓄业务的操作要点
储蓄网点办理储蓄业务必须坚持一笔一清的基本规则,并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审核凭证要素,坚持凭条、存折(单)、账卡上的账号、户名、金额三核对,防止记账串户。
2.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记借方后记贷方。
3.收点储户现金必须当面点清,如有差错立即退还储户复点。
4.付给的存款利息,应出具复写的利息清单一试三联,一联交储户,以便储户监督,另两联在营业终了时,做为扣税和利息支出传票或附件
5.为防止冒领、误付等情况要做到唱收唱付。
(二)储蓄业务电脑操作的特点
(1)计算机处理存款业务,可以对发生的所有种类的储蓄业务进行逐笔处理和存贮,整个业务处理过程和手工处理业务一样,只要正确输入数据,机器就会自动记账,计算利息,并打印出凭条、存单和存折。
(2)各类储户的账卡内容都分别以文件的形式存贮在磁盘或磁带上,各类储蓄的账号、科目号、利率等,也都分别以文件的形式存贮在磁盘上,以便于随时根据需要进行查询、调用。
(3)为了明确责任,防错防弊,一般都设授权级别和范围,只有正确输入密码,才能启动储蓄软件,进入业务处理状态。
(4)可实现数据的一次输入,多次调用。
(5)分户账、总账的余额自动核对,报表的自动生存和打印等,可减少柜员的劳动强度。
计算机处理储蓄业务的一般步骤
(1)原始数据的输入,即把待处理的数据通过输入设备输入计算机。输入内容为账号(一般由行号、存款种类、币别、顺序号、校验位等项内容组成)、户名、存款种类、期限、密码等;
(2)存款业务的加工,即计算机对输入的数据进行必要的加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项储蓄柜台业务的账务核算,即对开户、销户、计息、分户账、余额表、查询、挂失/解挂、冻结/解冻等的处理;二是营业终了的储蓄综合会计核算和事后监督。
(3)处理结果的输出,即将处理加工后的结果通过输出设备打印或显示出来。一般打印的内容有;处理后的存折(单)、分户账、余额表、汇总日报表、开销户登记簿、储蓄业务统计表等等。
(三)储蓄业务的岗位设置
1.必须设置前台柜员和后台主管两个岗,必须建立和健全事后监督制度。
2.必须保证营业时间内双人临柜,账和钱都必须自我即时复核复点,并在收付凭证上记录券种与数量,便于出现差错时查改。金额在三万元或以上的必须换人复核。
3.凡用电脑操作的,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权责要分明,更正错账要有凭证,经管理人员审查,刷主管卡或输入密码表示同意,操作人员方可进行更正,而管理人员则不能替代操作人员操作。
4.每天营业终了后,各个柜台装钞的尾箱,要交叉清点,同时要有直接的主管人员在场监点,账款核对无误后,封箱入库保管,并保证双人出入库。
5.章证分管,分清责任。储蓄机构业务公章及重要空白凭证应分别由不同的专人保管,互相制约。
6.日清月结,及时轧账。切实做到账款、账实、账表、账簿、账(分户账)账(总账)“五相符”。每月应进行一次各种储蓄存款分户账的户数、余额与总账上的户数、余额核对相符。
第三节 个人储蓄存款的核算(3)
•储蓄存款的品种
•储蓄业务的操作规程
•储蓄业务的核算处理
•储蓄存款挂失的基本规定
•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储蓄存款等业务的处理规定
•储蓄会计档案
三、储蓄业务的核算处理
1.开户
储户首次存入活期储蓄存款即为开户。储户开户时须持本人法定身份证件,使用实名填写“活期储蓄存款凭条”连同现金一起交柜员。
柜员审核存款凭条,清点现金无误后,选择活期开户操作。根据显示器提示输入的信息输入一般内容,计算机先检验输入的数据后,自动编储户账号,登记活期储蓄存款登记簿,建立“活期储蓄分户账”。当显示器提示将凭条、存折放入打印机时,柜员依次正确放入,打印存折、存款凭条。打印后,柜员核对打印内容是否正确,并提示储户签名确认凭条无误后,对各凭证分别加盖公章、收讫章和名章,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将存折交给储户,存款凭条留存。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贷:活期储蓄存款——××人储蓄户
2.续存
储户填写存款凭条,并提交现金、存折,或只提交现金、存折,告知存款金额,凭条由柜员代填。柜员清点现金选择活期续存操作,并向机器内输入账号和金额,其处理过程同开户一样。
3.支取
储户填写取款凭条或柜员代填,提交存折。柜员核对取款凭条和存折无误后,选择活期支取操作,若留有密码由储户输入密码,柜员按凭条输入账号、支取金额等内容,输入后机器自动调出原账户,自动核对该户的户名、账号及余额是否相符以及是否透支。当无误时,机器自动计算,结出利息积数,更新分户账,记活期存款科目账和库存现金科目账,打印凭条和存折。柜员审核凭条,提示储户签名确认后,在凭条、存折上加盖付讫章和名单,然后将存折和现金交付储户,取款凭条留存。会计分录如下:
借:活期储蓄存款——储蓄户
贷:现金
4.换折业务
柜员收回旧拆,在最后余额栏下注明“过入新折”,并另开新折。新折的扉页上应注明旧折账号、户名,第一行摘要栏内注明“旧折过入”,余额栏内记载旧折的最后余额。原存折扉页公章处应加盖“注销”,每页加盖“附件”戳记,作为当日存款或取款凭条的附件。其余手续参照存、取款办理。
5.销户
储户不在续存,支取全部存款时即为销户。柜员核对取款凭条和存折后,选择活期销户操作。显示和处理过程与支取时类似,不同的是,要求支取的金额数字应按画面上显示的余额数字输入(柜员核对取款凭条上填写的支取金额与显示的余额是否相同,如不同提示储户重新填写),计算机确定合法后,自动完成结息、代扣缴利息税,销账,记活期储蓄存款科目账和库存现金科目账,活期储蓄利息支出账等,在开销户登记簿中注销此户,依次打印凭条、存折及利息清单,柜员核对无误后加盖“结清”戳记和名章。将现金和利息清单第二联交储户,将存折和凭条一起留存,将利息清单第一联作为利息付出传票附件留存。会计分录如下 :
借:活期储蓄存款——储蓄户
利息支出
贷:现金
6.结算息税业务
(1)利息计算
储蓄存款利息的基本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存期
本金元以下的尾数不计利息。存期按“算头不算尾”的原则,一年按360天计算,每月一律按30天计算,不满一个月的零头天数按实存天数计算。利息计至厘位,实际支付或入息时四舍五入至分。
活期储蓄利息计算采用积数和法,即以存款余额乘以其实存天数,求出每段余额的计息积数,并加以累计。到结息期或销户时,再以计息积数累计乘以结息日或清户日的活期日利率,得出应付利息。
(2)基本程序
每年6月30日营业终了,将各储蓄账上积数和计算至6月30日(含当日),根据当日挂牌公告的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利率,结出应付利息,并入本金。入息日为7月1日。
结息时,应在账卡已结息栏下划一道红线,以示利息已经结转,积数从7月1日起重新累计。
最后抄列利息清单一式三联汇总办理转账,一联作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借方传票附件,一联作一般储蓄存款贷方传票附件,一联作代扣利息税附件。
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
贷:活期储蓄存款——某储户
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
(3)利息税的核算
自1999年11月1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代扣代缴的税款=结付的储蓄存款利息额×税率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根据法律不朔及既往的原则,个人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税;在1999年11月1日后孳生的利息,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某储户1999年1月1日存入银行一年定期存款50000元,年利率为3.78%,存款到期日既2000年1月1日把存款全部取出。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999年全年孳生的利息=50000×3.78% =1890.00(元)
1999年11月1日后孳生的利息=1890×2÷12=315.00(元)
代扣税额=315.00×20%=63.00(元)
(二)通知储蓄存款业务的核算
1.开户业务
通知储蓄存款凭证使用活期存折。开户时必须在活期存款凭条.账卡和存折上加盖“通知存款”戳记。其余处理程序同活期储蓄存款。
2.取款及销户业务
通知存款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次数不限)。按照规定,凡一次支取一万元以上者,储户应填写支取通知单,提前一天送交银行,采用活期取款凭条,必须加盖“通知存款”戳记;经办员根据每次支取的金额、存期和支取日相应档次的人民币通知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填制利息清单,让储户签收。利息清单上的期限和利率,均应按照实际存期及相应的利率填制。一次或分次领取结清后必须收回存折,加盖“结清”印戳,作当日取款凭条附件。其余处理程序同活期储蓄存款。
3.计息业务
通知储蓄存款平时不结息,也不计提应付利息,每次支取本金时,利随本清。利息从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科目中列支。
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通知存款利率执行,未包含档次的利率,按当地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定期储蓄存款业务核算
(一)定期储蓄存款是储户在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或按期分次存入本金,整笔或分次支取本金或利息的一种储蓄。
定期储蓄存款按照存取方式主要分为整存整取、整存零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
1.整存整取
(1)开户
柜员审核定期存款凭条,收妥现金,选择定期开户操作,并根据存款凭条内容输入,计算机检查内容合法后,自动建立储户账号,登记整存整取开销户登记簿,记定期储蓄存款科目账,库存现金科目账,日记账,依显示器提示打印存款凭条和存单。其余手续同活期储蓄开户。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贷: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户
(2) 到期或过期全部支取
柜员审核存单无误后,选择到期或过期全部支取操作,将存单所列账号输入计算机。计算机根据账号搜索储户资料。柜员应审核该户是否挂失、止付等。如储户凭密码支取,须由储户本人输入密码,确认后,计算机自动计算应付利息,将此账户在整存整取开销户登记簿中注销并记入销户日期,将本金从定期存款户付出,利息从储蓄利息支出户付出,记库存现金科目账。同时,柜员应在存单上加盖结清戳记,打印利息清单。其余手续同活期储蓄销户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户
借:利息支出
贷: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
(3) 提前支取
柜员验核存单、背书及身份证件,并将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发证单位等抄写在存单上,其它过程与到期支取相同。
如果是部分提前支取,柜员选择部分提前支取操作,根据电脑显示输入有关内容,由计算机自动进行剩余部分的转存处理,打印出转存部分的新存单,新存单开户日期应为提前支取日期。其它处理过程与到期支取过程相同。
(4) 利息计算
到期支取,原定存期内不论利率调高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过期支取,其原定存期部分,按到期支取计息方法计息,超期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外,按支取日挂牌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利息。
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利息,未提前支取部分,仍按原存单所定利率计付利息。
2.零存整取
(1)开户时,除采用零存整取存款凭条、账卡、存折外,其余处理程序同活期储蓄存款。续存时,核对续存金额是否符合规定。续存中如有漏存,上月漏存,可于次月补存,但不得于第三个月补存。发生漏存后如次月末补存,按漏存处理。其余处理程序同活期储蓄存款。
(2)到期支取时,检查存款是否已到期,抽出账卡核对,如无挂失、冻结等情况,按规定计算应付利息。其余处理程序同活期储蓄存款中的“销户”。只能全部提前支取,有关提前支取手续参照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处理。除计息利率不同外,其他处理程序同“到期支取”。(3)利息计算时,通常采用月积数计息法和固定基数计息法。月积数计息法根据存款账每月余额计算出月积数,然后乘以月利率计算应付利息。固定基数计息法根据规定存期和利率计算出每元本金到期应付利息,再以次基数乘以存入金额计出应付利息
3.存本取息
(1)开户时接到储户填妥的存本取息存款凭条(包括姓名、存期支息期限、金额等内容)和现金,检查凭条内容,初点现金;按照储户约定的支息期限,根据本金、存期、利率和支取利息次数,计算出每次应付利息金额,填写存折(单)、账卡。凭印支取的,在账卡印鉴栏内加盖储户方形印章,登记开销户登记簿。在存款凭条加盖“现金收讫”章、存折扉页(或存单)处加盖业务公章,开销户簿上加盖私章后,问清储户姓名及存款金额后将存折(单)交给储户。
(2)储户取息的日期,应按存入日对月对日支付,末到取息日期,不得提前支取。若到取息日期不来取息,以后可随时来取,但不计复息。
(3)存本取息的利息计算,应先按规定利率计算应付利息总数,然后再根据取息次数计算平均每次支取的利息。
每次支取利息数=(本金×存期×利率)÷支取利息次数
(或)=本金×每次取息间隔月数×月利率
4. 定活两便
开户时储户填写定活两便存单时不填存期、利率;可随时支取,不要求储户提供身份证明,且支取时除计息方法不同外,其余处理程序均同“整存整取”。
其利息计算应根据不同存期来加以计算。存期不足三个月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存期三个月以上,按支取日一年期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挡利率六折计息。
5、整存零取
其核算程序同零存整取储蓄业务,只有利息计算不同。
此种储蓄存款应分期支付本金,利息到期结清时支付,本金逐期递减,计算利息时应计算出本金的平均值,然后再计利息。
本金平均值=(全部本金+每期支付本金)÷2
利息=本金平均值×存期×利率
(或)=本金平均数×支取次数×每次取息间隔月数×月利率
(四) 储蓄业务的通存通兑
通存通兑,就是储户在一个银行营业网点开户后,可以在计算机网络内的其它任何营业网点办理各种交易,这在本质上就是各营业网点间的异地代收代付业务处理。
计算机通存通兑按道理应该不受距离的限制,通存通兑的网络既可以是同城的,也可以异地的。由于受通讯技术的限制,目前主要为同城的。随着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发展,跨市、跨地区的通存通兑会更加普及。
通存通兑受理的业务原则上可以包括本、外币储蓄存款中活期账户和定期账户,还可办理存款的挂失、查询等业务。
1.活期通存通兑
储户办理活期跨所存入和取款,其流程与前面所讲的续存、支取的流程一致,会计核算不同:
通存的会计核算:借记现金,贷记应付帐款。
通兑的会计核算:借记应收帐款,贷记现金。
储户办理跨地区通存通兑业务,还需按交易额的千分之三交纳通存手续费,柜员清点储户交来的现金后,开具业务费收据,加盖现金章、私章,第一联夹起保管,第三联交储户。会计核算:借记现金,借记通存通兑手续费收入。
2.定期通存通兑
留有密码的一本通存折、零整类存折,可在本市的联网网点办理通存通兑,流程与定期的存入和支取一致。
通存的会计核算:借记现金,贷记应付帐款。
通兑的会计核算:借记应收帐款,贷记现金。
(五)储蓄网点结账的处理
各储蓄网点每日营业终了、月底、年终,都要对所有账务进行全面核算,确保账账、账款、账实、账据、账表、内外账全部相符。
1.储蓄网点账务的日结工作
2.编制营业日报表
3.每月定期性工作
4.年终工作
第三节 个人储蓄存款的核算(4)
•储蓄存款的品种
•储蓄业务的操作规程
•储蓄业务的核算处理
•储蓄存款挂失的基本规定
•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储蓄存款等业务的处理规定
•储蓄会计档案
五、储蓄存款挂失的基本规定
六、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储蓄存款等业务的处理规定
七、储蓄会计档案
储蓄存单(存折)挂失手续
1.凭本人身份证向存款行提出书面申请
2.填“储蓄挂失申请书”
3.挂失申请7天后凭申请书来行补领新存单或提取现金
六、储蓄存款查询、止付、过户的处理。
1.储蓄存款的查询必须有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安全机关等的正式公函和有关线索;
2.止付凭以上机关的正式止付通知,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自动撤销。
3.过户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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