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高桥金帆实验学校第三届“校园才艺之星”评比方案
(2013-12-03 16: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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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 |
分类: 班级公告 |
萧山区高桥金帆实验学校第三届“校园才艺之星”评比方案
一、活动宗旨
二、活动口号
三、参赛对象
在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曲艺、朗诵、故事)方面有特长且勇敢自信,敢于“秀”出自己的一年级学生
四、活动比赛项目要求:
1、每人申报才艺不能超过两项。
2、每个比赛项目要求单独表演,可重复报名。
3、每班经过初选后,各项上报4名学生参加学校复赛。
4、经专业评委评定后,按一定比例的选手晋级决赛。
五、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12月初发动报名、班级初选阶段
12月6日前填写班级才艺之星的汇总报,上交音乐组。
第二阶段:12月中旬复赛阶段
报名的同学在指定的时间参加复赛,由综合组老师讨论选出一定比例的乐手参加下一轮的比赛。
第三阶段:决赛阶段
晋级决赛的选手现场比赛,邀请专业教师评委,部分学生大众评委,投票评选出“校园才艺之星”。
六、活动评比标准:
表演类评分标准
1、思想内容健康向上,主题突出。(1分)
2、 精神饱满, 衣着得体姿态得体大方。(1分)
3、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作品的内涵 。(4分)
4、能正确把握内容,声情并茂,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3分)
5、背景音乐较适当。(1分)
声乐类评分标准
1、内容健康,适合学生表演;(1分)
2、声音自然、圆润、优美、流畅,咬字吐字清晰;(3分)
3、理解歌曲内容,表现力强;(2分)
4、起讫准确,衔接自然,与伴奏配合熟练;(2分)
5、表情自然大方,富有感染力。(2分)
器乐评分标准
1、参赛乐曲健康向上,艺术性强,适合自己的实际水平;(1分)
2、技术娴熟,演奏连贯流畅(注:电子琴音色、节奏切换没有明显的停顿)(2分)
3、乐曲风格及节奏把握准确,音乐表现生动、形象;(2分)
4、上台落落大方,精神面貌好;(1分)
5、音色优美,富有感染力。(2分)
6、演奏器乐所要求的手型正确(1分)
舞蹈评分标准
1、
2、编排、表演形式创意分(1分)
3、
4、舞曲理解及动作节奏感(2分)
5、舞台造型与服装搭配(复赛没有服装要求)(2分)
高桥金帆实验学校2012 第三届“校园才艺之星”评比申报表
班
申报才艺 |
姓名 |
曾获荣誉 |
复赛结果 |
声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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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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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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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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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请于12月6日前上交音乐组,。
2、复赛时间初定在12月12日。
3、复赛服装不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