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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性侵云南教师性侵强奸山东地痞强奸校园安全 |
分类: 新闻评论 |
近日有两件案子火了,一件是“山东地痞性侵女学生”;一件是“云南小学教师性侵女生”。两件案子的施暴者不同,但它们身上都贴着一张标签——校园性侵。二者均能从普通的刑事案件迅速发酵为全民关注的公关事件,除开受害者的无奈与弱势,剩下的就是案件发生的背景。
学校,在公众眼里是社会最纯洁的地方。那里有不谙世事的孩子,那里装着高贵神圣的真知。然而正是在这样一个让外界看似足以安心的地方,频频发生不可思议的性侵案件。地痞侵犯女学生,我们还可以退一步看作是社会乌合势力对校园的入侵,然而教师对学生的性侵犯该作何解释和理解呢?
笔者留意到近年来关于教师性侵的报道:
2013年5月28日,深圳通报一小学教师猥亵女生;同日,湖南嘉禾县通报一小学教师猥亵多名女生;2013年5月23日至27日,广东雷州、海南万宁、河南桐柏县分别通报教师性侵案件······
如此案例在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上频遭曝光,看到这满眼创痍的报道,公众发出一阵阵感叹:我们的教育和教育者是怎么了?
从各类新闻报道中,笔者留意到大多数遭性侵的孩子大多都是幼童,年龄从幼儿园到初中不等;其中小学性侵案件数量尤为突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论是心理还是生理均处于萌芽乃至快速成长的阶段,他们缺乏分辨是非黑白的能力的同时,也缺乏最基本的安全意识及保护自己的能力。当性侵行为发生时,他们在犯罪分子编造的谎言中几乎处于“零意识”状态。待东窗事发时,往往是家长从孩子的异常中解读出可能的犯罪行为。家长意识到性侵时,更多的为了孩子所谓的清誉而隐瞒不报,更有甚者,就算是家人都不敢透露。由此我们不难发现一个结果:性侵发生着,指证者鲜有;就算站出来指证,也错过了提取证据的最佳时机。所以,类似性侵案件难以举证,警方、检方难以调查,这就摆出了让当事人无奈,社会愤慨的局面。
谈到此,笔者认为对如此不法行为的宣传与教育显得格外重要。
第一,社会、学校与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性教育力度,刷新社会对强奸、性侵的认知;
中国人由于面子及尴尬的原因忽视性教育已经很多年了;即使在当下,也有很多家长认为遭遇这样的事情是奇耻大辱,不堪启齿。这给犯罪分子有了很多得以挣脱制裁的空间。学校与家长有责任告诉孩子遭遇性侵犯的情形与状况,并且告诉他们出现这样的情况应该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及报警。我们的社会应加强对性侵、强奸的宣传力度,使公众们明白,遭遇性侵与强奸并不可怕。
第二、学校、社会媒体加强对性侵举证的宣传力度;
很多家长面对这样的情况不知道如何取证,所以等待真正报警时已经取证困难了。学校和社会的媒体应广而告之针对强奸、性侵犯等行为的举证方法,使更多的公众知道如何应对这一的突发情况。
第三、建立合理的报警途经;
针对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案件,警方与学校应建立足以保障受害人权益的有效报警系统,充分保障受害者及其家人自尊心。
唐旋读新闻
Sunny Tang
一个人和他对生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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