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校车翻入水库,谁能为校车安全埋单?
标签:
湖南校车翻入水库校车安全新闻评论社会孩子安全 |
分类: 新闻评论 |
据中新网湘潭7月11日清晨报道,昨日下午5时许,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所属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不幸翻入水库。截止到目前为止,刺史故已造成11人遇难,包含8名幼儿和3位成人。据悉,当时的校车属于超载运行。
校车安全以伤亡事故的悲剧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我国国务院曾在2014年4月正式通过并颁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这在法律层面有了坚实的保障;然而我们不禁还会问:校车又出事了,校车安全事故的频发,谁能为生命安全埋单?谁又有能力为这些生命埋单?
一、国家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是否真正在基层得以落实?
该条例对校车驾驶人的资质、校车安全规范及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对校车的管理均作出明确规范。然而在这件事情当中,校车居然处于超载状态,由此可见,幼儿园没有对校车进行认真管理,当地监管部门也没有实时的抽查管理。原因很简单,校车所接送的孩子从人数上来说在一段时间内是固定的,路线基本是固定的,这种固定至少在一学期以内,在学生没有增减情况下所存在的。因此,这次事故不是巧合和单纯的意外,而是某段时期没有监管所造成的局面。
二、既然水库水深7-8米,而且旁边有公路,为什么没有值班人员、护栏、明显路灯及警示牌?
据新闻媒体报道,这个水库水深大约在7-8米,可见这不是常见的水深。在这个水库旁有人经过,也有车或摩托车经过,甚至在夏季还有私自游泳的孩子,那么为什么没有在水库设立护栏和值班人员。退一步讲,为什么连警示牌都没有,为什么没有组织单位车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如此的疑问一串串的从脑海浮现,这已经不是监管问题,而是公共安全管理问题;这值得我们深思。
我们从新闻媒体上看到了太多如此安全事故的发生,似乎有一种莫名的共性,即从事故悲惨发生到领导高度重视再到妥善处理后事,我们从中看到了大多数政府的积极作为,但也存在少数政府领导敷衍其实,表面功夫。既然高度重视,我想这不应该是在事故发生之后,而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很多悲剧都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
重要事件回顾
湖南邵阳县塘田市镇一渡口9月9日发生沉船事故,共造成12人落水遇难,其中包括9名学生。出事渡船涉嫌严重超载。
2011年5月,河南淮阳
2011年3月北京门头沟一辆核定载客49人,实载81名幼儿园师生(其中76名儿童)的大客车超速行驶,途中发生事故,造成包括园长和一名5岁儿童死亡,3名儿童受伤。
2010年12月27日,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一辆由东塘村开往因果村的三轮车运送20名小学生,在驶到因果桥时,整车坠入河中。事故致14人死亡。
2009年10月
2006年11月21日,黑龙江双城市周家镇中心小学50名学生上学途中,由于校车速度过快,方向失灵,导致车辆侧翻,从距水面约3米高的桥上坠下,造成8名学生死亡,39名孩子受伤。
http://00f3c1b4.sohunewsclientpic.imgcdn.sohucs.com/img8/wb/smccloud/2014/07/11/1405047456396.jpg
以上内容来自本人搜狐自媒体
http://mp.k.sohu.com/server/admin/openNews.go?m=previewNews&pubNewsId=5304221
唐旋读新闻
Sunny Tang
一个人和他对生活的态度
http://cache.k.sohu.com/img8/wb/smccloud/2014/06/10/140237315676518141.png
新浪微博:唐旋看世界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