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杰任中央组织部部长
(2023-04-27 11:20:35)
1981.09—1986.07,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1986.09—1989.07,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反应堆工程及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获工学硕士学位;1989.07—1991.09,国家核安全局北京核安全中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1.09—1993.01,在法国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研究院进修;1993.01—1993.03,国家核安全局项目官员;1993.03—1998.07,国家核安全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1998.01—1999.01,挂职任湖南省平江县委副书记;1999.01—2000.07,中国驻法国大使馆科技一等秘书;2000.07—2001.07,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正处级干部、副司长;2001.07—2002.07,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主任(正局级)兼党委副书记;2002.07—2005.07,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司长兼核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2005.07—2006.12,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司长;2006.12—2008.0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2008.03—2016.10,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2016.10—2017.05,河北省委副书记;2017.05—2017.06,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2017.06—,环境保护部部长、党组书记。2016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李干杰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2016年11月15日,国务院免去李干杰的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职务。2017年5月31日,中央决定,李干杰同志任中共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李干杰为环境保护部部长。2018年3月1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李干杰为生态环境部部长。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决定:李干杰同志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接替调任上海市委副书记的龚正)。4月17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龚正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请求;决定任命李干杰为山东省副省长,决定李干杰为山东省代理省长。新华社北京2020年4月29日
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代表。2017年10月24日当选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022年10月22日当选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022年10月23日,当选中共第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2020.4.17补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陕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