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籍二十届中央委员---刘俊臣: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机关
(2022-11-05 17:24:28)刘俊臣,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河南上蔡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法学博士。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1979.09--1983.07,郑州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1983.07--1986.07,吉林大学法律系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07--1991.0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司干部1991.06--1994.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司综合处副处长;1994.12--1995.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副处长;1995.04--2000.0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处长;2000.03--2001.0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2001.09--2003.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1998.09-2002.0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12--2004.0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兼打击传销办公室副主任(正局级);2004.08--2008.0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司长(其间:2005.03-2006.01 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7.06-2008.06 挂职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2008.09--2010.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司长;2010.11--2013.05,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盟长;2013.05--2018.0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8.03--2018.1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2018.10--2018.1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18.11--2020.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刘俊臣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免去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2020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党的十九大代表。2022年10月22日当选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