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保险里面的既往症一般指的是什么

(2018-06-30 20:12:08)
分类: 爱民聊保险

HI,大家好,欢迎大家捧场爱民聊保险,我是大家的好朋友张爱民,谈起保险合同里面有一种现象是咱们经常遇到的,那就是既往症,那么,保险合同对既往症是怎样定义的呢,咱们今天一起来聊聊有关医疗保险合同对于既往症的话题。

既往症:指在本合同生效前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前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患有的有关疾病或症状。通常有以下情况:

(1)合同生效前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

(2)合同生效前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用药情况;

(3)合同生效前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前发生,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当知晓。

OK,上面阐述的这三种情况在医疗保险合同里面是非常常见的针对既往症的一些定义和相关病症的判断标准,小伙伴们学到了吗,今天就分享这么多,希望给能够帮到大家,欢迎大家关注爱民聊保险。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