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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唯物主义提纲(14)自明、强证明、弱证明、证实、规定和劝导

(2015-12-04 11:51:50)
标签:

杂谈

还原唯物主义提纲(14)自明、强证明、弱证明、证实、规定和劝导(第十篇信念是什么——证明和劝导的改进版)

 

作者:@中科大胡不归

 

【作者按:《还原唯物主义提纲》是我2000年读博士时写的系列文章,以Bugui_Hu之名发在科大瀚海星云BBS精品书屋版,内容是我基于自然科学对哲学的思考,包括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决定论与还原论的种种微妙之处、证明与劝导、人生的意义等。最近在微博上见到网友争论学哲学应该如何读书,抚今追昔,感到当时的想法仍有参考价值,所以在这里重新发出,以飨同好。时光如水,转眼已十五年矣!第13篇见http://weibo.com/p/1001603913369789846405

欢迎在微博上通过在私信页面点击订阅文章输入“DY”订阅我的群发。在电脑上点击我的置顶微博中的标签可以完全列出与分类阅读我的文章。推荐关注@秋秋和丫丫的小五  的历史哲理益智励志小说《女帝师玉机传》(http://bbs.tianya.cn/post-culture-858231-1.shtml),我最近的书评见http://weibo.com/p/1001603912791147865819。】

 

认为别人的信念为真就是觉得自己也有这种信念;所以,正如拉姆塞所说,并没有单独的真理问题,要问的问题是信念是什么?:信念和其它态度,如希望和忧虑,一般有什么不同;一个具体的信念和另一个又有什么区别。

——D. H. 梅勒(《拉姆塞理论》)

 

在第十篇中,我只把信念分成可证明的和只能劝导的。经过进一步的考虑,我认为这种分类还可以细化,也就是说,第十篇中的证明包括不证自明、强证明、弱证明和证实。

有些命题是不证自明的,例如如果A成立,那么A或者B成立这种逻辑命题,或者两点确定一条直线这种数学命题。自然的产物人为什么有这种洞察力或者说直觉呢?这真有些令人惊异。自明的命题必然是先验的吗?看来应该回答。我们的直觉会不会欺骗我们呢?有可能。康德认为欧几里德几何是人的头脑唯一的理解世界的模式,因此是先验正确的,不料非欧几何打破了他的模式论。所以我们在承认一个命题不证自明的时候,最好谨慎一些。

什么是强证明?这要从20世纪初的使数学基础严密化的运动谈起。那真是一派令人目不暇接的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希尔伯特把数学理解为形式系统,希望用按照预定规则的形式推演获得所有的数学真理。他们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数学的大部分内容可以用公理系统及其形式推演的形式表示出来了。这种形式推演,大多数数学家都承认是客观的、可靠的,我们暂且把它叫做强证明。

怎么还会有弱证明?这是哥德尔的功劳。哥德尔在1931年证明了他著名的定理:任何一个包含自然数理论的无矛盾的形式系统,必定是不完备的,亦即存在数论的有意义的语句S,使S和非S都不能用此系统证明。哥德尔构造了一个命题,它的意义是本陈述不可证明,这就是一个不可判定的命题。既然哥德尔命题确实不可证明,那么我们知道它是真的,但是我们不是通过强证明知道这一点的,而是通过直觉。这种直觉我们可以称为弱证明。这又导致了关于不证自明的那些问题。

我们经常不加区分地把数学和自然科学中的论证都叫做证明,但很明显它们是不同的。把直到一亿的偶数都分解为两个质数之和,不能算对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但是仅仅依靠有限的几次实验,自然科学家就会宣称一个理论获得了坚实的证明。自然科学中的实验证明可以叫做证实。对这种区别的标准解释是,数学是先验的,自然科学是经验的。我们不能设想一个世界不满足先验的真理而不自相矛盾,却可以设想一个世界不满足经验的真理却无矛盾。虽然有些哲学家认为这个观点已经过时了,但我现在还是如此认为。

有一类命题是肯定正确的,但既不是自明的,也不能证明或证实。这就是规范类型的命题,例如中国象棋中相不能过河。如果有人争辩说我昨天看见两个人下棋的时候相过河了,我们只会说那两个人把规则搞错了。规范不是自然规律,而是人为的,它要求发生的情况可能并不发生。伦理命题可以当作规范来理解,但它们和象棋的规则还有所不同,因为并没有明文规定的伦理道德。历史上许多哲学错误,如理学,在于把伦理和物理混为一谈,然后强制执行某种伦理。

伦理标准既不可证明,也不可证实,但我们又不能没有自己的伦理标准。我们能做到的,是保证自己的伦理基础中没有已被科学证伪的内容(这是一个相当强的约束,可以淘汰许多种著名的道德体系),以及保持谦虚谨慎,承认别人有权利保持其伦理标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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