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4年1 月23日
地点:南 和县闫里 乡段村 受访人: 孙兰修 回访人:
李月锋 张相波
新闻回放----------------
山东省仨猪贩子揣着“黑心砣”收购生猪,过磅时偷换上“黑心砣”,使一头猪“轻”十几斤,每头猪不当获利一二百元,侵害了养殖户的利益。去年9月17日,仨猪贩子在邢台市南和县闫里乡段村故伎重演时,被上了5年当的养殖户孙兰修看出破绽,猪贩子不得不弃“砣”而逃。接着,孙兰修向南和县公安局报案,警方随即展开调查。2013年9月23日河北农民报第一版曝光此事,呼吁农民朋友在农产品交易过程中,谨防“黑心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状走访-----------------
要过年了,老孙提前备好年货。用他的话说:“啥都甭说,心里很得劲!”
本报报道老孙的遭遇后,在南和县警方努力下,仨猪贩子委托鸡泽县浮图店村猪经纪高某等人送来了赔偿金。几天后,孙兰修从警方领回3万元,作为其2008年至2013年累计出售给猪贩子200头猪的赔偿款。
面对记者,孙兰修热泪盈眶。他说:“作为很弱势的农民,我没想到还有人一心一意为农民办实事。要不是咱报纸刊登,引起各界关注,我的赔偿款说不定要等到猴年马月。对于别人来说,这3万块钱可能不算个啥;对于我来说,辛辛苦苦养一年猪也挣不了几个钱,赶上行情不好的时候可能要赔钱。我真心感谢《河北农民报》给我的帮助,快要过年了,我也没啥回报的,祝报社领导、同志们都过个开心年!”
问及新年新打算,老孙哈哈一笑,翘着大拇指,说了3个字:“多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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