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癌理赔实录,从拒赔到全额赔付,专业服务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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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保险理赔 |
对于保险业务员来讲,很多人都在谈所谓的专业是从让客户拥有保障开始,而我理解的专业是让客户买对产品+顺利获取理赔,这样才能体现业务员的专业价值。
下面是在2020年11月份协助客户罹患甲状腺癌后的重疾理赔经过,以此汇总用于完善团队理赔案例,服务于更多的伙伴,也借此机会感谢明亚的业管同事尤其是翟总、客服部韩总的全力协调,最终协助客户顺利获得理赔。
案件经过:
购买产品经过1:Z女士于2019年10月9日通过明亚保险经纪为自己配置重大疾病保险,由于身体健康情况复杂,涉及到12家保险公司的核保,最后只有一家公司标体承保,保额30万,30年交费,年交保费6630元。
购买产品经过2:Z女士于2020年7月2日,给女儿购买了TF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等待期90天,过了等待期47天后出险),保额50万,20年交费,年交保费6450元,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 351元/年;
出险经过:2020年11月15日晚,突发颈部不适,11月16号去佑安医院就诊,B超提示甲状腺右叶低回声—建议穿刺;
拿到这个结果后客户第一时间和我联系,问我要不要穿刺,我的建议是优先听从医生的建议,在就医的时候合理描述自己的病情,有了结果再做进一步的沟通。
于2020年11月17号前往北京大学肿瘤医院穿刺,18号拿到结果诊断为甲状腺乳头状癌(TBSRTC VI);
拿到两份检查报告后,经过专业的判断,该疾病已经明确诊断为甲状腺乳头状癌,是可以获得重大疾病赔付的,于是我第一时间协助客户报案并按照条款的要求,让客户准备相应的资料;
客户准备齐全资料后,于2020年11月24日通过明亚递交理赔资料,X公司于12月2号对Z女士面访,主要了解投保的经过、目前的状况,于12月4日出具拒赔通知书:“本次出险未达赔付标准”,经过和X公司的再三沟通,给出解释为细胞学病理存在一定的偏差,且本公司所有的理赔必须有组织学病理,切除了之后方可理赔,这里体现出来了相关人员的不专业。
于是,按照对方的观点,我协助客户写了以下申诉信:
经过了一周的的等待,保司的理赔人员仍然坚持未拿到组织学病理,不予理赔,我方坚持的策略耐心等待TF保司的理赔结论,希望该公司的结论有助于推翻X公司的观点,经过了漫长的等待,到了第20天,TF公司的理赔结果出来:投保人豁免责任符合条款约定予以赔付,豁免后期未交总保费合计:116100元,孩子的重大疾病保险50万保额继续有效,由于出险时间较早,这个理赔时效仍然是可以接受的。
于是拿着该理赔通知书再次找XT公司交涉,对方的立场和原来一样,仍然表示“其他公司的理赔结论对于我们公司不适用”。。。这个时候真是崩溃。。。。真是崩溃。。。崩溃。。。
至此客户已表现出极大的不满,我作为客户的经纪人也表示十分的愤怒,医学的诊断已经明确符合恶性肿瘤的标准,且客户目前的情况,医生是不建议采取切除手段进行治疗的,再者客户也不可能因为这笔理赔款而放弃对自己更为有利的消融术,所以组织学病理是不可能拿到的。
在周旋过程中,客户也联系了律师准备诉讼,碍于诉讼周期较长,且疫情期间较多不便,于是我向公司高层求助,这个时候公司经过了慎重分析,联合多部门和保司进行谈判,很快给出了处理意见:保司同意先行赔付25万元,同时豁免后期未交总保费185640元,合同继续有效,待客户做了积极治疗后,补充资料后予以赔付剩余金额;
其实这个结果对于双方都是十分有利的;
对于客户来说,可以先行拿到一部分理赔款进行积极的治疗,剩余的金额只要提交了治疗资料,很快就可以额获得赔付;
对于保司来说,(后来了解到)该公司确实有自己的难处,在理赔考核压力下,由于金额较高,不敢轻易赔付开这个先河,同时相关人员存在一定的职业风险(合规部考核理赔人员和消费者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过在整个过程所表现出来的处理事情态度和专业水准,是非常欠缺的,也是导致该事件向不利的一面发展的重要原因。
至此,整个理赔告一段落,客户在北肿做了积极治疗后,提交了全套资料,顺利拿到了剩余的理赔款。
由于甲状腺乳头状癌属于高发的恶性肿瘤,占了保险公司很大理赔份额,该疾病治疗费用较少(客户总花费金额1.5万),对于生活和工作产生的影响较小,所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较为慎重,同时这也不符合重大疾病的设立初衷,所以监管层面及时出台了新的重大疾病规范,将甲状腺癌采取分级赔付,乳头状癌列为轻症范畴,且赔付比例不超过重疾保额的30%,对于保险公司的稳健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客户来讲,由于本人购买了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除了可以获得30万理赔款+豁免后期未交总保费185640元,本人的重疾保障继续有效,这也是多次赔付重疾对于消费者的意义,避免理赔一次重疾后,合同终止,再难选择健康险产品。
此外,由于给孩子购买的重疾险附加了投保人豁免,后期未交总保费116100元无需再缴纳,孩子的重疾保额50万继续有效,这就体现出来了投保人豁免的重大意义。
客户总投入保费:1.9万元
理赔+豁免总金额:60万多万,同时仍然享有100万以上的保障。
这就是保险的杠杆,总有些消费者会算小账,购买保险时经过测算如通货膨胀、风险逃避等因素,导致犹豫不决,其实保险无疑就是为我们设立了一个安全账户,合同一旦成立马上有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杠杆为我们保驾护航,如果没有出险,我们所交的保费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
通过这次理赔让我体会到纵然一个业务员专业水准再高,面对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拒赔时,话语权仍然较弱,有了公司层面的协助,以公对公的形式积极谈判,面对理赔纠纷时才能有更多的话语权,从而协助客户顺利获得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