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粮比价是怎样计算
(2021-08-18 09:39:09)分类: 其他类行业 |
猪粮比价是怎样计算
猪粮比,通俗说就是生猪价格和作为生猪主要饲料的玉米价格的比值。按照我国相关规定,生猪价格和玉米价格比值在5.5比1,生猪养殖基本处于盈亏平衡点。猪粮比越高,说明养殖利润越好,反之则越差。但两者比值过大或过小都不正常。
生产成本是构成猪价格的基本要素,是定价的重要基础,包括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各种饲料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劳动工资管理费、药品防疫费、能源消耗费等。在生猪生产过程中,饲料成本占养猪成本的55%--60%左右,而猪的饲料中很大一部分来自粮食。因此,粮食的产量和价格直接影响生猪生产的数量和价格。生猪生产的实践表明,猪价与粮价之间存在一种必然的、相互适应的规律,即“猪粮比价规律”,合乎这一规律,就可以实现产销的宽松平衡,否则就必然出现产大于销或产不足销的被动局面。猪粮比越高,说明养殖利润情况越好。
猪粮比算法:
最新:2021年6月2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6部委制定并发布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将猪肉和粮食的固定比例作为养猪能否盈利的参考。
根据《预案》,国家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用来衡量养猪利润的一个专用指标,即每斤生猪活重价格(分子)与每斤饲料用粮价格(分母)的比值)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调控的主要目标是猪粮比价不低于5.5:1(这是一般认为的生猪养殖盈亏平衡点,养殖最好之,猪价低时,一般指高效能繁时);所谓平衡点,即每斤生猪活重收购出售价格为每斤饲料用粮价格的
5.5倍时,为正好不赔不赚的价格。如每斤收购价格超出0.5元,活猪重按200斤算,则每只肥猪可赚钱0.5×200=100元。
《预案》中规定,当猪粮比价高于9:1,即猪价过度上涨时,国家将适时投放政府冻肉储备;当猪粮比价低于5:1,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国家确定的优良种猪场的养殖户(场),按每头公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
辅助目标是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0.7:1;比如市场白条肉价为每斤12元,则仔猪价格应在8.4元一斤以上(8.4÷12=0.7)。即每斤仔猪价格应占每斤白条肉的70%时,养猪才不赔本。或反之一然:如仔猪价格在8.4元一斤, 则市场白条肉价应为每斤12元以内。
猪粮比价采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测统计的每周生猪出场价格与全国主要批发市场二等玉米平均批发价格的比值。根据近年生产成本数据测算,对应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7:1(低效能繁,往往在猪价高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设定的预警机制(2021年6月2日),
过度下跌情形预警分级。重点引导养殖户平稳有序减栏,避免恐慌性集中出栏。当猪粮比价低于6:1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三级预警;当猪粮比价连续3周处于5:1~6:1,或能繁母猪存栏量单月同比降幅达到5%,或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3个月累计降幅在5%~10%时,发布二级预警;当猪粮比价低于5:1,或能繁母猪存栏量单月同比降幅达到10%,或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3个月累计降幅超过10%时,发布一级预警。
过度上涨情形预警分级。重点引导养殖户有序扩产,避免非理性过度补栏。当猪粮比价高于9:1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三级预警;当猪粮比价连续2周处于10:1~12:1,或36个大中城市精瘦肉零售价格当周平均价同比涨幅在30%~40%之间时,发布二级预警;当猪粮比价高于12:1,或36个大中城市精瘦肉零售价格当周平均价同比涨幅超过40%时,发布一级预警。
储备调节
保有一定数量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投放和临时储备收储等响应措施。
(一)常规储备。政府猪肉常规储备是为满足市场调控和应急投放需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建立的常设储备。常规储备中可设置一定规模的应急储备,专项用于应对突发重大灾害等特殊情况。
1.储备规模。中央建立一定规模的常规储备(含应急储备)。地方常规储备分为省级和城市两级,其中城市常规储备按城区常住人3天消费量安排,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应适当增加规模;省级常规储备按不低于本省城市常规储备规模的50%安排,牛羊肉消费占比较高的少数民族地区可视情减少储备规模。
2.储备品类。中央常规储备主要存储冻猪肉。地方常规储备可采用冻猪肉及活体存储等方式,其中冻猪肉存储占比不少于50%,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等特殊情形时要及时提高冻猪肉存储占比。中央常规储备管理按照《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本地区常规储备管理。
(二)价格过度下跌情形下的储备响应。当生猪大范围恐慌性出栏、生猪和猪肉价格大幅下跌时,实施临时储备收储,以有效“托市”。
1.启动条件。国家层面,过度下跌三级预警发布时暂不启动临时储备收储;二级预警发布时视情启动;一级预警发布时,启动临时储备收储。地方启动临时储备收储条件参照国家层面做法执行。2.启动层级。采取全国和分区两级启动。(1)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分区防控机制划定的区域设置,区域内任一省份启动临时储备收储时,其他省份应同步启动收储。必要时,中央可督促有关地方启动收储。(2)国家层面发布过度下跌一级预警时,中央和地方全面启动收储。
3.收储规模。中央临时储备规模由有关部门会商确定。按前述规定需启动临时储备收储的省份,按照有效“托市”的目标要求,确定本地省级和各城市收储规模,必要时进一步增加。中央临时储备收储有关具体操作按照《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好本地区临时储备收储工作。
(三)价格过度上涨情形下的储备响应。当生猪及猪肉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明显上涨时,投放政府猪肉储备,及时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1.启动条件。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启动条件分两种情形设置。
(1)在市场周期性波动情形下,过度上涨二级预警发布时启动储备投放;一级预警发布时加大投放力度。(2)出现重大动物疫情风险等特殊情形,提高价格涨幅容忍度,发布一级预警后,主要在重点时段集中组织投放。各省份可自行确定本地区储备投放启动条件(含预警指标及启动点),原则上不得高于中央储备投放启动条件。
2.启动层级。采取全国和分省两级启动。(1)当国家层面在市场周期性波动情形下发布过度上涨二级预警或在重大动物疫情风险等特殊情形下发布过度上涨一级预警时,中央和地方联动投放。(2)各省份达到本地投放启动条件后,及时启动投放。
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有关具体操作按照《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好本地区储备投放工作。
自2009年6月份我国首次启动调控预案以来,除2011年猪价创新高没有实施外,有记录的国家猪肉收储如下:2009年6月5日收储12万吨冻肉;2010年收储5批冻肉,合计为17万吨;2012年2次收储冻猪肉约10万吨;2013年2次收储冻猪肉16.87万吨;2014年启动合计15.3万吨的冻猪肉收储;2019年非洲猪瘟后,2次实施收储。每次收储均发生在猪粮比跌破平衡点之后,收储规模往往为总消费量的0.1%至0.3%。
2009年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启动冻猪肉收储工作。收购前,猪粮比价已经连续4周低于6:1盈亏平衡预警点,生猪价格创2006年11月份以来的最低点。收储后,有效扭转了猪价过度下跌的势头。据原农业部480个集贸市场监测点数据,2009年6月第2周生猪价格止跌企稳,从第3周开始连续15周回升。
2010年,相比于前一年,冻猪肉收储工作提前2个月启动。收储后,4月中旬开始猪价低位震荡2个月,6月中旬后才开始持续回升。
2012年5月份,国家启动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但直到3个月后实施第二次收储猪价才开始回升。
2013年4月中旬在猪粮比价连续6周低于6:1后,国家启动收储,但直到5月初第二次收储后生猪价格才企稳,5月第3周开始连续18周回升。
2014年3月底国家启动收储,4月第1周生猪价格跌幅趋缓,4月底企稳,5月初第2次收储后猪价快速回升。
2019年第二次收储启动时,猪价明显回升。
根据往年的情况,三四季度一般是每年生猪价格的较高点,一方面是因为北方1-2月份疾病高发,对应影响7-8月份生猪出栏;另一方面,夏季温度高,生长效率低,三季度供给受到影响。故三季度的生猪价格相对较高。三四季度温度开始转冷,一般天冷猪肉开始消费增加,同时四季度一般南方开始灌腊肠,故四季度一般猪价上涨,冬至(12月下旬左右)后猪价开始下跌。
震荡行情一般来说4,5,6月为一年内最低,8月和1--2月价格最高,但是景气度快速上行和下行阶段不一定。
冻猪肉存储期半年,一般来说周末休息买猪肉,价格上涨,周一二下跌。
散养模式下, 养殖户一般根据当时商品猪的市场价格来安排生产,商品猪价格高时,大家养猪 积极性提高,开始选留母猪补栏,增加商品猪饲养量。但由于母猪从出生选留为 后备母猪到其能繁殖商品猪,并最终育肥出栏,这中间大约需要 1 年半的时间, 因此,当 1 年半之后新一轮商品猪大量出栏,造成供过于求,商品猪市场价格开 始下跌。当商品猪市场价格跌至行业平均养殖成本以下时,大量养殖户出现亏损, 开始杀掉种猪、退出商品猪饲养行业,在 1 年半后,商品猪供给大量减少,价格 从低位开始上涨。行业特点和生猪固有生长周期共同作用,形成了商品猪市场价 格的周期性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