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先跟大家讲一个跟这一则内容有关的故事。
谭嗣同(1865年3月10日到1898年9月28日),字复生,号壮飞,又号华相众生、东海褰冥氏、廖天一阁主等。汉族,湖南浏阳人,清末巡抚谭继洵之子,出生于甘肃武威。
谭嗣同善文章,好任侠,长于剑术。他一生致力于维新变法。公开提出废科举、兴学校、开矿藏、修铁路、办工厂、改官制等变法维新的主张,是维新派中的最激进者。早年在湖南举办新政,利用时务学堂培养了大量的维新志士。
1898年参加戊戌变法,变法失败后,于1898年9月28日在北京宣武门外的菜市口刑场英勇就义。同时被害的维新人士还有林旭、杨深秀、刘光第、杨锐、康广仁。六人并称“戊戌六君子”。代表著作《仁学》,后人将其著作编为《谭嗣同全集》。其候刑时,据说曾题诗:“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还有一个故事——
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他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发觉后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判以死罪。文公说:“官职贵贱不一,刑罚也轻重有别。这是你手下官吏有过失,不是你的罪责。”李离说:“臣担当的官职是长官,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我领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把好处分给他们。如今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却要把罪责推诿给下级,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过。”他拒绝接受文公的命令。文公说:“你认定自己有罪,那么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断案有法规,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您因为臣能听察细微隐情事理,决断疑难案件,才让我做法官。现在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应该判处死罪。”于是不接受晋文公的赦令,伏剑自刎而死。(选自《史记·循吏列传》)
舍生取义,是为大勇。
儒家真正的勇敢,从不只是勇敢本身,而是带着义在里头的。
荀子曾把勇敢分成了四类——
有狗和猪的勇敢,有商人和盗贼的勇敢,有小人的勇敢,有士君子的勇敢。
争喝抢吃,没有廉耻,不懂是非,不顾死伤,不怕众人的强大,眼红得只看到吃喝,这是狗和猪的勇敢。
做事图利,争夺财物,没有推让,行动果断大胆而振奋,心肠凶猛、贪婪而暴戾,眼红得只看见财利,这是商人和盗贼的勇敢。
不在乎死亡而行为暴虐,是小人的勇敢。
合乎道义的地方,就不屈服于权势,不顾自己的利益,把整个国家都给他他也不改变观点,虽然看重生命、但坚持正义而不屈不挠,这是士君子的勇敢。
另外,还有一种好斗的匹夫之勇,也是孔子看不来的,“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
《荀子·荣辱》篇中也说——
争斗的人,忘记了自己的身体,忘记了自己的亲人,忘记了自己的君主。发出一时的愤怒,丧失了终身的形躯,但仍然要做,就是忘记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家庭会立刻摧残,亲戚都不免受刑戮,但仍然要做,就是忘记自己的亲人。君主厌恶争斗,争斗是法制大力禁止的,但仍然要做,就是忘记自己的君主。就自我担忧而言,是忘记了自己的身体,就家庭内部而言,是忘记了自己的亲人,就对上位者而言,是忘记了君主,这是刑法不会放弃的,圣王不容的。哺乳的母猪不会接触老虎,哺乳的母狗不会远游他方,就是不忘记自己的亲人。而人,就自我担忧而言,忘记自己的身体,就家庭内部而言,忘记自己的亲人,就上位者而言,忘记自己的君主,这些人就是猪狗也不如了。
“勇”与义结合,才能是真正的勇,才能利己利人。没有“义”加持的勇,要么是不自量力的愚蠢,要么就是丧失良知的作恶。
子路说:“君子崇尚勇敢吗?”孔子答道:“君子以义作为最高的准则,君子有勇无义就会作乱,小人有勇无义就会为盗。”
最后,我们大家一起再读一遍:
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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