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教小浩演讲一段跟天府文化有关的故事时,他是亲自看我逐字逐句帮他修改剧本的。因为次日就要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演,所以练习时,他很认真,我们一直弄到十点多才睡觉。那故事里插入的一段《春夜喜雨》的唱诗,他在回去的路上还在叫他爸爸放给他听。
今天中午去他家吃饭时,小浩妈妈告诉我,小浩昨儿半夜醒来居然跟她说:“妈妈,能不能再把那唱诗放一遍给我听,我怕我忘了。”今天早上上学的路上,他爸爸说他还真的把那唱诗又一次放给小浩听了,小浩说他这次记住了。我很庆幸,教小孩子最大的好处是他们愿意去相信很多东西,相信自己要做的事,很投入,很专注,那种骨子里的认真,热情是一般高年级学生身上很少见的。
除此以外,他妈妈还跟我说,昨天他们做抄手吃,小浩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要求他爸妈一定要给我送去一碗,那时候,他爸爸都还没有吃呢,——这真的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听后心顿时就化了,我何德何能,能受他如此爱戴?用一颗很纯诚的心做自己,当老师,总是会不知道于什么时候,就能偶遇这些意外的,不可预知的诸多让人无比感动处,自豪处,——这东西,即使拿百万亿跟我换,我也是不会换的。
小浩妈妈还跟我讲,他们很少欺骗孩子,给孩子说到的,他们一定都会及时做到,这一点我也很认同,我顺着还跟他们讲了曾子小时候,曾子父亲宁愿杀猪,也要兑现曾子母亲给曾子“吃猪肉”的诺言,这不是舍不舍得,损不损失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到无价的诚信问题。一诺千金的人,走到哪里都会受人尊敬,让人信服。而朝令夕改,言行不一的人,渐渐的,终会把自己葬送在那些自以为事小的小侥幸,小恣睢,小狂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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