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破烂的记忆
(2023-07-05 14: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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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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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儿830的记忆
杨延斌
我从十二岁开始,就一门心思捡破烂儿换钱,并且不怕遇见熟人,也不怕被人戳脊梁骨,心里也没感觉到羞臊或不光彩。把别人扔掉的废物捡起来,拿到废品收购站去换钱,我认为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当时的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五十五团(现黑龙江省查哈阳农场)没有收破烂儿的地方。我须在每个星期天,用自行车驮着破烂儿,到十八里外的平阳镇收购站去卖。春夏秋季都好说,每次骑着自行车,想到一会儿就把破烂儿变成钱,心里感觉美滋滋的挺舒坦。可是冬天卖破烂儿却很遭罪,大地冻得像石板那么硬,再加上路两旁积雪,有时一躲车,会连人带车栽进雪沟里。即便路上不遇车,在零下三十多度骑车十八里,脚丫子也冻得像猫咬似的疼。
在我眼里,稻花香场部遍地是钱,只要肯低头弯腰,捡起破烂儿就能卖钱。一开始,凡能卖钱的东西我都捡,到家后分类堆在墙根。渐渐就捡出了经验,专挑值钱且好拿的东西捡。麻袋片子压秤也值钱,能卖一毛钱一斤。那时的一毛钱能买一个大面包。铁类能卖三至六分一斤,铝铅铜类金属要贵些。可我最喜欢捡的是马掌,就是给马挂掌时用镰刀削下来的马蹄趾甲。人们知道这东西点炉子好使,但大多人不知道能卖钱。别人问我捡这东西干啥?我便说是生火点炉子。其实这东西是药材,既压秤又贵,能卖九分钱一斤。别人嫌马蹄趾甲一片一片的不好捡且只能烧炉子,而我却在心里偷着乐。
稻花香场部由五个自然村落组成,人口有一千五百人左右,在当时的查哈阳算是个大地方。但说实话,在偌大个稻花香场部,还真没发现有第二个少年或大人捡破烂儿。在我看来,遍地的破烂儿,好像都是我的钱。那时大人们的日工资多为一块二毛五,而我一个月卖四次破烂儿,可比上班的人工资高。
那时的学生,一般兜里不会超过一块钱,我却像个有钱“大户”,不但兜里能装十多快钱,还在银行存了钱,最多存到两千多块。我有钱,都是捡破烂儿换来的,心里不觉耻反而感到挺荣耀。那时查哈阳的冰棍儿五分钱一根,别的孩子到总场吃顿冰棍兜里就空了,而我却能随意买冰棍面包或者麻花糖果肉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