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十几口人,都挤在五间98平方的小平房里,每天都像过年一样的热闹。大儿子、二儿子、三儿子、四女儿、老人夫妇各住一屋,只有小女儿在外面住。杂乱无章的小院,散发着难闻的味道,家里虽说过的并不富裕,一大家子过的还算是和睦。时间如梭,一晃几十年过去了。
2007年家里突然发生变故,大儿子因意外夺去了生命,三儿子也因病去世,半年之间两个儿子化为乌有,这突如其来的横祸,打破了一惯平静的生活,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沉重的打击,给本已年迈的老人重重的一击,一夜之间平添了不少白发!老人终日以泪洗脸,没过半年,两老人也相继去世。
老人尸骨未寒,小女儿拿着老人死前的遗嘱,来索取这套平房。通知大嫂、二哥、四姐搬出去,家人在痛苦中还未回过神,被小妹这一举动惊呆了。
五个孩子,为什么这个房子都归老小?大家都感觉里面蹊跷!
他们不相信老人会这么偏心,这套院都归她一人所有,那另外三个儿女怎么办?大嫂失去男人,在痛苦挣扎中还要支撑自己的小家,靠做点生意来维持生计。老二夫妻无儿无女,也没有工作,50多岁靠低保来度日,四女儿家里过的也不富裕,但只有四姐同意搬出去,她认为这是妹妹应该得的(其他兄妹认为她拿了更多的好处)。兄妹之中,还算是小女儿生活过的好些,最起码不用在这小平房里一块挤着,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商品房。小女儿是来一次,家里就大闹一次,亲情、兄妹情抛之九宵云外,吵的鸡犬不宁。
不少邻居百思不得其解,就为了这一点小利益,何至于置亲情于不顾,大动干戈!再说小女儿家里也不缺这些钱,不愁吃不愁穿的,为什么还要跟兄嫂抢夺这套房呢!
领居都认为,小女儿没有人情,看着娘家家境这样,没有说去帮助家人,还为这些微乎其微的小财争的不可开交,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纷纷来指责她。最终,舆论的力量起了作用,最后她终于顶不住舆论压力,说:要这套房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父母在生时,大嫂、二哥、四姐对父母都不好,所以才要跟父母讨回一个公道。
最后双方是闹着鱼死网破,大打出手。兄嫂还是不肯搬出去,死也要死在这间房子里,没有办法,小女儿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她的东西。公安部门通过对遗嘱鉴定,确认这份遗书是真的,法律层面上遗嘱是有效的,最后裁决房子归小女儿所有,两周内,三家都得搬出去,另寻他住。
在他们搬出去没多久,小女儿把以前破烂不堪的房子重新翻新了一下,一座新楼平地而起,二哥搬出去后正好在对面搭了个棚子,越看越恼火,凭什么她一人拥有这些,又跑去跟妹妹理论!最后双方都动起手来,二哥跑到家里拿着菜刀往自己妹妹身上砍,完全丧失理智,忘了这是一奶同胞,身上流着相同的血。
邻居看到这种情况,拉劝阻挠,小女儿才侥幸拾条性命!
法津是无情的,触犯法律就得受到追究,对方如果要深究,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负民事责任,二嫂再三的求小妹,手足之情不能不顾,让她看在以前一块长大的份上,让她不要深究二哥的法律责任,小妹最后还是给法院写了封信,不追究二哥的法律责任,法院最后从轻判决,一年有期徒刑!
一年之后,二哥出狱,他是不是会接受妹妹的这份情?实际没有,现在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形同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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