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手记之丐帮围城记(中)
(2014-05-16 20: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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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手记丐帮围城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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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正是民庭的法官,接到这个案件,我还一度担心送达不了诉状和传票,因为起诉状上阿桂地址是建筑公司的一工地工棚。邮寄送达,居然收到了。
开庭的时候,阿桂还请了宁波一律师出庭代理。记得当时的焦点在于:是否属于应由劳动部门先行处理的工伤事故;九级伤残是否可以采信。我的理解是,鉴于老宋未起诉建筑公司,建筑公司不认可老宋为单位员工,老宋也认为只是阿桂手下的雇佣工,可以按雇佣劳动关系进行处理,不存在劳动部门先行处理问题。对于伤残鉴定,因为老宋提交的九级伤残是在起诉前自己单方所作的,现阿桂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鉴定申请,应先进行鉴定。当然,所有的调解是贯穿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的。
我还记得,在鉴定程序前,我特意找老宋、阿桂进行了调解,老宋的起诉要求是再付10万元,而阿桂只同意再付4万元。最后经过努力,阿桂让步到一次收到75000元,算全部了结;而阿桂勉强同意再付64000元,就在这最后的差距,根本谈不拢了,我当时乐观的以为7万元可以达成协议,结果谁也不让步,谈崩。
后来,阿桂也不露面了,只是代理律师来过堂。更惊奇的是,由于阿桂没有缴付鉴定费,鉴定程序依法予以终止,当然后果是视为对原告老宋鉴定报告的认可。经过近六个月的审理,法院最后判决,阿桂还应支付老宋赔偿款74000元。阿桂没钱付鉴定费,却有钱上诉,上诉审理亦耗费六个月时间。等终审判决下来,维持原判,已经2011年开春了。我也已经从民庭转回到执行局工作。
我曾在走廊上远远地看到老宋蹒跚的身影,走近了,他却是满脸迷茫,好像也没有认出我来。或许其的脑子中只有讨回这救命钱,其他一切都从来不关注,没有记忆。老宋是来送锦旗的,上书:“公正执法 功德千秋”。执行局长收下了,觉得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