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年七月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2022-03-31 10:53:11)分类: 清高宗实录 |
己丑。户部议覆:“贵州总督张广泗疏称,普安县属之丁头山铅厂年久采炼无出,应请封闭。”从之。
庚寅。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辛卯。以裁缺长宁县民户地亩征收审验等事,改设州同一员,仍隶永吉州管辖。从奉天府尹宋筠请也。
壬辰。上御乾清门听政。
户部议覆:“给事中吴元安奏请,严禁近京州县烧锅。查直隶二麦歉收,总督李卫现已严禁烧锅。吴元安既有此奏,应仍交李卫查办。如地方官奉行不力,即行题参。”从之。
以佥都御史衔、霸州营田观察使陈时夏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以左都御史福敏、礼部右侍郎方苞教习庶吉士。
以西宁总理青海番人事务德龄为镶红旗汉军副都统。
以散秩大臣弘暟为正蓝旗汉军副都统。
癸巳。上诣大高殿行礼。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朕览策楞、五十七等奏摺,内称沿河西北修家庄、沙窝村等处居民房屋有被水浸坍者,有全行冲没无存者,并有男妇被水淹没者。朕思房屋坍塌之家,所有蓄积未至漂荡,尚可糊口。至房屋全行冲没者,所有蓄积自必无存,未免有艰食之虞,甚属可悯。着策楞、五十七等详细查明,于赏给造房银两外,量给口粮,无致饥馁。其淹没之人口,亦查明赏恤。”
又谕:“从前侵贪那移应追之项,已于恩诏内,令查果系家产尽绝、力不能完者,概予豁免。今朕思侵贪皆系入已赃私,罪无可逭。至于那移之项,或因公事紧急,不得不为通融;或移此就彼,为一时权宜之计。夫钱粮各有款项,岂容任意那移?在那移之人,虽法无可贷,而较之侵贪之人,稍有不同,情尚可原。着该部查明,雍正十三年九月以前那移各案,所有家产除已经交官及变价外,其有已报未估,并估报而尚未变交者,分别情节,查明实系因公确有凭据者,具题请旨。”
户部议准:“副都统策楞等奏办赈恤事宜,文安、霸州、涿州三处每处应派官二员,照前各带银二千两,前往查赏。卢沟桥北百里内外,亦应派官二员料理。”得旨:“着御前侍卫松福,乾清门侍卫马尔拜、巴灵阿、索灵阿,内务府郎中穆尔德、吏部员外郎得宁、户部员外郎清柱、兵部郎中马习礼去,并赏给驿马。”
以刑部尚书那苏图、孙嘉淦充律例馆总裁。
以革职江西巡抚、仍留云骑尉世职布兰泰署理镶红旗蒙古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