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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华山路1857弄1-29号及广元路198-222号地块)

(2023-02-16 10:38:05)
分类: 成功案例

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房屋征收决定(华山路18571-29号及广元路198-222号地块)》。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房屋征收决定(华山路18571-29号及广元路198-222号地块)

徐府房[2023]6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56街坊26丘、西至交大博学楼宾馆、南至广元路、北至56街坊2丘。

具体门牌号:华山路18571-22号、广元路198-206号(双号)、广元路2081-5号、广元路210-216双号、广元路220-224双号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

1、徐汇区华山路18571-29号及广元路198-222号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2023214

关键词:东至56街坊26丘、西至交大博学楼宾馆、南至广元路、北至56街坊2

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房屋征收决定(华山路18571-29号及广元路198-222号地块)》。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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