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建国东路71街坊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2022-09-10 15: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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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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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建国东路71街坊
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黄浦区建国东路71街坊
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一、特殊对象的范围与补贴标准
1、孤老、孤幼、孤残(享受社会救济、救助的)。
2、持有“上海市社会救助领取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及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
3、持有各类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4、符合《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大病医保范围的人员。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险局“沪民救发(2001)17号文”规定:大病医保对象主要为低收入家庭中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精神病等大病重病的对象。
5、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6、省、直辖市、自治区,部级以上的劳模、先进工作者。
7、经市民政局认定的烈属或病故现役军人,因公牺牲人员的直系亲属。
8、失独家庭(指
符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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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特殊对象按本地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户口簿记载人口经认定后计算,同一人符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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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对象认定流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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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经上述认定,且所涉的被征收房屋补偿协议生效后,可享受相关特殊对象补贴。
本文摘要:黄浦区、建国东路、71街坊、特殊对象认定、补贴办法、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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