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时间的算式应该怎样表示。在教材、教参和一些参考书上都没有出现过算式的表达形式,也没有明确指出到底用哪种表示方法更为准确。如果题目中出现的时刻均为整时时,如:商店的的营业时间为9:00——21:00,全天共营业多少时间?可以用算式21—9=12(小时)来计算。若题目中出现的时刻不是整时时,如:话剧表演从14:40开始,到17:20结束,一共演出了多长时间?这时候怎么表示呢?
教学这部分内容要明确“时刻”和“时间”的概念,“时刻”是某一瞬间的时间点,如3:05就是时刻。“时间”是两个时刻之间的时间和,如3小时5分钟。时刻和时间的单位也不一样,时刻表示为“几时几分”,时间单位通常是“几小时几分钟”。
某一事件的结束时刻-开始时刻=经过时间,开始时刻+经过时间=结束时刻。我个人认为有的题可以直接答,不一定用算式表达。
17:20—14:40=2:40肯定不对,因为2:40应表示具体时刻,而不是经过的一段时间。应该是17:20—14:40=2小时40分钟。17时20分—14时40分=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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