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差错更正的信息披露及其原则
(2014-12-24 15: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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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以下为大家介绍下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之前期差错更正的信息披露及其原则。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信息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下列信息:
1、前期差错的性质。
2、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
3、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在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不需要重复披露在以前期间的附注中已披露的前期差错更正信息。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则
1、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2、当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3、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的前期差错应参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
4、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应视同当期差错进行修正。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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