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函证的决策与实施
(2014-11-07 10: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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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以下为大家介绍下注册会计师审计讲义之如何进行函证的决策与实施的内容。
一、函证的决策
1、评估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水平越高,注册会计师对通过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要求越高。
因此,随着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增髙,注册会计师就要设计实质性程序获取更加相关和可靠的审计证据,或者更具说明力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函证程序的运用对于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能是有效的。(来自第三方,独立来源的外部审计证据)
2、函证程序针对的认定
函证可以为某些认定提供审计证据,但是对不同的认定,函证的证明力是不同的。
在函证应收账款时,函证可能为存在性、权利与义务认定提供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但是不能为计价和分摊认定提供证据。
对特定认定函证的相关性受注册会计师选择函证信息的目标的影响。
例如,在审计应付账款完整性认定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没有未记录重大负债的证据。
相应地,向被审计单位主要供应商函证,即使记录显示应付金额为零,相对于选择大金额的应付账款进行函证,这在检查未记录负债方面通常更有效。
3、通过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何将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二、函证的实施
(一)函证实施过程控制的措施
1、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单位名称和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核对。
2、将询证函中列示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核对。
3、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
4、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
5、将发出询证函的情况形成审计工作记录。
6、将收到的回函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并汇总统计函证结果。
7、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回函是否来自所要求的回函人。
(二)以电子形式回函时的处理
1、对以电子形式收到的回函(如传真或电子邮件),由于回函者的身份及其授权情况很难确定,对回函的更改也难以发觉,因此可靠性存在风险。
2、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可以降低该风险。
3、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多种确认发件人身份的技术(比如加密技术、电子数码签名技术、网页真实性认证程序)来提高相关回函的可靠性。
4.注册会计师还应将收到的口头答复记录于工作底稿。如果口头答复中的信息很重要,注册会计师应要求相关方就此重要信息直接提交书面确认文件。
(三)未收到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时的处理
1、如果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实施函证而未能收到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被询证者联系,要求对方作出回应或再次寄发询证函。
2、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3、替代审计程序应当能够提供实施函证所能够提供的同样效果的审计证据。
综上所述函证是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审计程序,多用于执行审计和验资业务。通过函证获取的证据可靠性较高,因此,函证是受到高度重视并经常被使用的一种重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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