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华幼儿园幼儿在园服药安全管理告知书
(2014-03-26 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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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华幼儿园幼儿在园服药安全管理告知书
一、幼儿入园时,家长要做到以下几点:
1.即日起,凡带来幼儿园服用的药物,必须是正规医院医生开的药物,并请家长认真填写《桐华幼儿园服药委托书》,如果是处方药,还要有医生开具的处方。非处方药,只需填写喂药委托书即可。
2.为了对幼儿服药安全负责,请家长用正楷字填写服药委托书,字迹要清晰工整,不涂改。凡未填写服药委托书的,或未在家长签名栏内签名的,教师将一律不予喂服,敬请谅解。
3.请家长将药品完好包装,带到园内喂服的药量,须为当日服用的剂量,千万不要把可服用几天的药量一次性交给老师;未服用完的药物,家长须在当日取回,若两日之后不予取回,幼儿园将进行废弃处理。
4.按照市妇幼保健院的规定,抗生素、调理性保健药、免疫制剂等药品,一律不得委托幼儿园喂服。
5.严禁将药物放在幼儿书包内,让幼儿自己服用。
6.孩子患病后,尤其是发烧时,教师会及时通知家长,请家长务必及时来园带孩子上医院诊治,并让孩子在家休息。因为孩子发热时是不宜入园过集体生活的,发热可能是某种传染病的先兆症状,请家长一定配合幼儿园,对发热和可疑传染病(如腮腺炎、水痘、菌痢等)的孩子及时隔离并送医院诊治,病愈后,经保健老师检查后方可入园。
二、幼儿服药时,教师应做到以下几点:
1.幼儿服药时必须有两位老师同时在场(1名保育员和1名教师),教师须“三查四对”后再让幼儿服药(“三查”指拿药时、倒药时,放药时共三次;“四对”指校对幼儿姓名、药名、剂量及服药时间四项内容)。
2.幼儿服药后教师要对幼儿观察3-5分钟,无异常表现,再让其离开。若出现异常,立即通知保健医生、园领导和家长,及时做出处理,必要时拨打120。
3.服药后教师要在班级幼儿服药登记表上签字,防止重复服药。
4.多名幼儿需服药时,教师必须逐个服药,以免错服,服完一名幼儿签字后再给下一位幼儿服药。
5.班级教师午间巡视时,重点观察服药幼儿情况。
6.班级教师在活动中要注意观察服药幼儿情况,认真、及时、如实填写服药幼儿全日观察记录,以供家长查验参考。
让我们家园共同配合,加强幼儿的药品安全管理,给孩子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