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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说法|你遇到的征收是“未批先占”吗?

(2023-09-11 17:09:09)
标签:

律师

土地

维权

征拆

咨询

分类: 正山说法

未批先占中的“批”有两层意思,一是农用地转用审批,二是土地征收审批。

《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正山说法|你遇到的征收是“未批先占”吗?

一、如何确定“未批先占”

 

被征收人并不能立即断定征收方属于未批先占。即便是怀疑对方属于未批先占,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也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未批先占的法律事实,那么被征收人需要怎么做呢?

作为被征收人,可以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相关批准文件,从而确定对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开,涉及城乡建设的重要项目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公开。

在实践中,被征收人需要结合自己的征收项目、土地性质、已经收到的法律文件、通知等,多方面去找到相应的制作、保存单位去申请相关信息。

 

二、遇到该如何处理

 

1、向国土资源等部门举报
 

被征收人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确定没有征地批准文件,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违法查处申请,请求国土资源部门对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或相关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如果国土资源部门涉及行政不作为,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6项之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

面对“未批先占”也可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如果问题比较严重,且构成犯罪,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3、直接起诉

如果国土资源等部门不履职,被征收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被征收人前期复议的,也可以依据其复议的结果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或者被征收人直接到管辖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在拆迁维权中是一环扣一环的,维权不是一蹴而就,也不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打法,面对重大的违法情节,被征收人需要及时且正确的通过司法手段维权,建立有效的法律意识,不光要知法、懂法,重要的是要正确用法,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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