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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说法|有理,官司却打不赢,为啥?

(2023-05-09 16: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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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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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正山说法

有理,为什么打官司还是输?很多当事人的案子经过了一审、二审、再审,经历的时间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十年八年。认真听来,有些当事人确实有理,但最后还是输了官司,究其原因,归纳有如下十大原因:


正山说法|有理,官司却打不赢,为啥?


一、打了无准备的仗

 

有一部分当事人在打官司之前,仅通过网络、报纸、书籍等渠道收集一些法律信息,然后就自信满满的上法庭了。但是实际上连起诉前的准备都没有做好。因为不知道应该给法官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材料,或者不知道什么样的证据材料是有用的、是对自己有利的。俗话说的好:“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如果你没有证据,可能连立案这一关都过不了,就更别提胜算了。

 

二、永远只说自己想说的

 

打官司,不是只说自己想说的和爱说的话,而是要说法官想听到的、对方不想听到且无法反驳的话。只说自己想说的话,往往是在帮助对方。

 

三、情理代替法理

 

生活和打官司完全是两码事,生活中更注重人情,往往是感性的,有血有肉的、帮亲不帮理,更易被人接受。但官司,更多的是五花八门规则下的各种环节与程序,这种环节与程序是往往是理性的,逻辑的,以事实为准绳,不近人情。在法庭上只能是以法理为主,情理为辅。

 

四、到处咨询律师

 

现在有这么一些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后,到处咨询律师,而且这种咨询往往是免费的。他们咨询之后,以为掌握了法律的技巧,其实不然。一个成熟的真正的律师,法律的技巧永远只会在他的内心而不是口头。

 

五、把希望寄托在关系上

 

有一部分人在打官司前或者发现打不赢官司后,就把希望寄托在找关系上。认为只要托好了关系,官司肯定能赢。

直到官司打到面目全非,被对方完全占据了主动,这个时候,你找啥关系也没用了。所谓的关系并帮不了什么忙,最多只是个顺水人情。当你的官司被动得要输的时候,关系也帮不了你了,真正给你结果的是法院。

 

六、找律师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

 

不少当事人找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的建议,不是为了得到法律专家的帮助,而是为了找一个律师来赞同自己的观点,找一个专业人士来证明自己的想法是如何的正确。这样的人没必要委托律师,因为你并不需要律师。
 

七、不愿意花钱请律师

 

有人认为花钱请律师没用,有人只愿意用廉价的钱请律师。我想说,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最好花钱请一个好律师请好律师,肯定物超所值。

 

八、不信仰法律

 

不信仰法律的人,从来打不赢官司。你要法律给你一个结论,你就要信仰他,你是真心向佛还是假意向佛没关系,但你必须要拜佛才行。

 

九、盲目信仰法律

 

对其他任何事物的信仰都可以是单纯的,唯独对法律的信仰需要技巧。法律通过程序才能实现公平正义,但程序有时就是技巧。忽视专业技巧就是轻视程序,轻视程序就是对法律盲目信仰,盲目信仰法律就要输官司。

 

十、不总结输官司的教训

 

有的当事人的官司一审败了,如果立即总结教训是可以在二审中转败为胜的,但遗憾的是,这些当事人没有能力总结教训,而是顽固地错误到底。更遗憾的是,他们永远以为自己是对的他人是错的,法官是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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