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山说法|征收拆迁维权第一步——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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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中,很多被征收人都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律师在接案后不赶紧起诉或者复议,而是先去申请信息公开。
其实信息公开在拆迁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大部分被征收人在委托的时候提供的资料非常有限,仅凭几份片面的资料,律师是不会贸然起诉的。
在诉讼中,证据非常关键,律师只有在全面了解拆迁信息后,才能把握整个案情,掌握案情的进展和方向,否则因证据不足或者举证困难而面临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这是委托人和律师都不愿意面对的结果。

01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
我国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02征收拆迁中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
依照《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着重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重点公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人民政府着重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a、主动公开信息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征收拆迁虽然有一定的差距,根据不同的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准用地的批复文件;批准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政府必须依照项目及土地的性质进行公开。
b、依申请公开信息
依申请公开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并与征地拆迁有关的信息,比如: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勘测定界图等其他有关材料。
03信息公开的意义
a、保证被拆迁人的知情权
在拆迁过程中,双方获取消息的方式完全不对等,作为被拆迁人有权知道自己占有的土地是否位于拆迁范围内,是否经过合法审批,是否按照批准方案进行补偿等等。这些内容对于被拆迁人的利益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通过信息公开可以保障其知情权并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维权。
b、了解拆迁进展及程序
被拆迁人对拆迁的程序并不清楚,在某一个阶段对于拆迁方下达的文件有疑问,因此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确认大致的流程以及某一份文件或者通知的来源及合法性。
c、作为维权的依据
信息公开最关键的作用是作为维权的依据。现阶段拆迁方大多能按照法定的征收流程依法征收,但是依旧存在违法征收、压低补偿等行为。当被拆迁人就补偿与拆迁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部分拆迁内容和方案,针对拆迁方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维权。
信息公开看似不起眼,但是在拆迁中如果运用的好可以起到重大的影响。但是拆迁中涉及的文件及程序非常复杂,需要被拆迁人准确的分析出申请机关及内容。获取信息公开后还需要合理利用公开的内容,或复议或诉讼,甚至可以用信息公开进行谈判,究竟如何掌握这个分寸,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听取律师的建议合理利用每一份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