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关于宅基地,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2022-08-31 17:35:03)
标签:

房产

律师

土地

维权

咨询

分类: 正山说法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即使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发展农业也一直是核心。可是近期有些“专家”建议广大的农民的县城买房,开车回村种地的建议引起广大农民朋友的抵触,且不说自己买不起县城的房子,就是在农村想要申请一块宅基地都很困难。一直以来,宅基地是村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可是之前因为申请宅基地的程序复杂,被批准也有难度,加上村民的法律意识并不强,在农村有大量的未经审批或者没有产权登记的房屋,那么村民应该如何从这重重的困境中守护安身立命的家呢?

图片

第一、没有被批准的住房不一定非得被拆除

 

有些村民一辈子辛苦的劳作,不怨天,不怨地,不说苦,用毕生的血汗钱盖房子,但是往往因为因为各种原因被认定违建,甚至是要面临被拆除的结局,使农民朋友辛苦劳作所有收入都付之东流,一辈子的心血,血本无归。在之前,农村地区村民因为不懂法,或者其他的一些原因,没有经过申请,没有批复,私自修建的房屋,或因违建查处,或因征收被强拆。但是现如今,在法治社会的理念下,暴力强拆事件逐渐的减少,未经审批的无证房也不再是一刀切式的强拆,加之村民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步的提高,综合各方情况,即使村民名下依旧有没有经过审批的住房,也不一定就要被拆除,即使有相关部门通知要求村民限期拆除的,村民也可以根据房屋的基本情况和自身的了解积极的寻找司法解决途径。 

 

第二,村民申请宅基地程序变简单

 

以前在农村,如果有人口因为人口增多出现居住难的问题或者结婚需要新建住房的,还有外来人口到本村落户等情况,想要得到宅基地建房都需要先申请下宅基地才能建设房屋。而申请宅基地需要村民向村委提出申请,村委会通过、公布后再依次通过乡(镇)政府、县(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程序非常的繁琐,也不容易被批准。而最新经过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则简化了宅基地的审批流程,将审批权下放到乡(镇)政府,现在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少奔走许多地方,省时省力,简单明了,不会再因为申请宅基地的问题四处奔走,最终无奈放弃,或者村民在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出现未申请、审批的情况下建房。这一规定大大的增加了村民的安全感。

 

第三,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将能够得到有效安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没有宅基地村民的生活问题,县级政府有帮助解决的义务,这一规定深入的贯彻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四、村民宅基地有偿退出

 

村民生活富裕后在城里购置房子,在城里定居下来,农村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属于是土地资源的浪费。现在,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这一规定有效地利于资源,又保障了村民的利益不受侵犯。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