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预收货款一年多没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里做预收货款登记,会被处罚吗?(转)
(2018-10-26 11:20:12)分类: 外贸 |
问:
以前收到美金预收汇款,只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国际收支申报-----涉外收入申报里申报,今天我才知道预收货款还需要到货物贸易监测系统里做预收货款...
对于预收货或者预付货款的规定:
A类企业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B类和C类企业在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对应的预收或预付金额、关联关系类型等信息。(以上属于义务性报告,即符合条件就必须报告,未按规定报告的,可被降为B类企业,并处相应罚款)
简言之,对于A类的超过30天需要,对于BC类的都需要网上申报时间为收汇日期30天内,超过30天的需要进行现场申报。
现在外管局不像之前逐笔审核这么严格,现在实行的是总量审核,一般除非你们公司有多次没按照要求申报或者登记,外管局会主动打电话让你们进行现场申请,并说明情况正常情况下,外管局的这些申报银行也是需要操作的,你们的收汇行应该会主动提醒你们的尽量进行网上申报,不要超过30天的申报期,因为如果你们经常进行现场申报,有可能会降级~不知道是否明白~
问:
我们是A类的,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收到外管局的电话。因为我们业务不多,我查了一下,大概有2笔是超过30天的,这种情况被罚款降级的概率大吗?
答:
可能性很小的,除非违规次数比较多,不用担心,什么时候找你们什么时候解决就行了。